中介:串起房价利益的链条
“在类似的事件中,某些神通广大的中介,扮演了不可或缺的角色。”某中介负责人林雅(化名)告诉记者,很多中介甚至直接参与房子的“收购”。
二手房主胡勇表示,他正是通过房产中介,才联系上温州市旧城改建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卖家。“他们消息灵通,信誉过硬,让买卖双方都很放心。”
“在我要卖房子前的几个星期,我经常能接到房产中介的电话。”金小熊告诉记者,那些中介都很“神通广大”,通过一些渠道直接获得了他家的电话号码。“他们主要是说服我将房子卖给他们,条件是比政府出更高的价格,大概多六万元。从我那里买走房子后,他们再卖给客户,我那个房子就可以赚六十多万。我曾经怀疑过,部分中介的幕后老板,可能就是一些官员。他们利用手上的信息和人脉,从中赢利。”
二手房主:我们要硬撑到底
记者了解到,所有购房人分别收到了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的《缴款通知书》,限定他们于六月三十日前缴纳房款差价,每平方米大多需缴款三千元以上,缴款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逾期不办理缴款、结算手续的,依法解除购房协议。
二手房主胡勇告诉记者,这个政策对他们这些“二手”买家来说,非常的不公平。“本来就是市场价买的,现在又要多交六十多万。我与几位处境相同的二手房主已经联系过了,我们都不打算去补缴差价。如果政府真要强制解除购房协议,那么我们就联名上告,维护自己的合理权益。反正,民告官在温州又不是第一次。”
“我曾经联系过卖家,希望他可以承担一部分,却遭到拒绝。”胡勇告诉记者,对方表示不会出一分钱。“如果这个板子最后一定要打到我们身上,我觉得非常不公平!”
一卖房者告诉记者,他之所以不愿补差价,主要理由是当初卖房时,就赚不了多少钱。“若再补几十万元的差价,就亏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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