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年民主进程 中国人表达权从“解冻”到“解放”——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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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0年民主进程 中国人表达权从“解冻”到“解放”
2009年06月23日 05:1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国民主进程,在新中国六十年之际来到了加速前进的关口,与上层主导深化的“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相呼应,在民间,一个中国特色的公民社会正在蓬勃兴起。

  六十年来,更多的中国人从不会说、不能说、不敢说,到珍视的表达权,勇敢并益发熟练地发出声音;汶川地震、北京奥运让二00八年的中国被命名为“公民元年”,中国人在积极投身社会、国家事务中重新认知生命的尊严与价值,唤醒的公民热情,为社会增添了无尽的活力;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用自己的眼睛注视国家、社会的各个角落,它们汇聚成一股空前的参与、建设和监督的力量,让中国走到阳光与目光下,不断探寻各方的良性互动,以求形成社会向上的合力。

  中国因此而不同。

  今日起我社将推出《公民社会系列》三篇文章,希望引起看向未来者的关注。

  中新社北京六月二十二日电 题:中国人大声说话 表达权从“解冻”到“解放”       

  中新社记者 德永健

  时间已过去近六年,“熊德明”这个名字还是会不时地被提及。二00三年,这位割完猪草回来的重庆山区农妇面对前来视察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鼓足勇气反映当地包工头拖欠农民的工钱一直不还,孩子们的学费都受到了影响……

  质朴的“大实话”让熊德明一家当晚就拿到了拖欠一年之久的工钱,也成为为农民工追讨欠薪的“风暴”起点。各地政府此后纷纷出台针对欠薪企业主的惩罚措施,保证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初中文化的熊德明或许不知道表达权为何物,但毫无疑问,她在六年前引发一场“风暴”的表白,是在行使表达权这一公民基本权利。然而,对于习惯于在公共场合保持沉默的多数中国人而言,谨言慎行、只做不说被看作是当然美德。在新中国成立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全能”政府几乎替代了社会表达,普通民众的表达空间和渠道几近于无。

  一九七八年改革开放大幕拉开,长期遭到钳固的表达权随之“解冻”。在一场轰轰烈烈的“真理大讨论”中,从中央到地方,从精英分子到普通民众,中国人心中压抑已久、关于改变现状和追求新生的愿望和想法在讨论中喷涌而出,几经交锋和凝结,“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成为共识,某种程度上,这不吝是在意识形态领域为即将启程的改革开放“保驾护航”。

  其后,伴随中国政治体制变迁和市场经济发展,将表达权从“解冻”推向“解放”。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名誉主任李景鹏教授指出,“随着社会利益主体日趋多元化,政府一手包办民众利益表达的做法越来越行不通,必须考虑到民众对自身利益表达的强烈愿望。”

  这种强烈的表达愿望需要畅通的表达渠道才能得以实现。上世纪九十年代末,互联网适时地出现了。发言可用匿名,电脑触手可及,网络容积海量,安全又便利的表达方式让中国“沉默的大多数”乐于在网上潜出水面,在键盘上敲出心里话——网络一跃成为最受青睐的表达渠道。

  进入新世纪,中国网民人数激增,个人花在网上的时间更多,由此虚拟空间聚集的表达意见转为现实社会民心民意的速度日渐缩短,对特定事件乃至政府决策所施加的影响却与日俱增。二00七年,这种影响力达到一个峰值。

  这一年,年初有网民率先爆出的“重庆最牛钉子户”事件,年中有厦门百万市民借助网络呼应的抵制PX化工项目事件,年末有众网民一路打假到底的陕西“华南虎照片事件”,这些焦点事件的背后,无一不闪现民众在网上行使表达权的身影。

  同在二00七年,“表达权”三个字出现在了中共十七大近三万字的报告中,这是该名词第一次被写进党代会报告,与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一道,以“公民四权”的姿态,在中国主流意识形态中占了一席之地。

  十七大后,与表达权相关的学术讨论变得更加公开。二00八年二月,《人民日报》刊出一篇名为“解放思想首先要解放表达”的文章,各界为之侧目;今年一月,中共北京市委机关报七天之内接连刊出两篇理论文章,就言论自由的普遍性和相对性展开争鸣,引导读者更加深入地理解公民在行使表达权时的义务和责任。

  随着表达权日益受官方重视,为更多民众熟知,它在现实社会的影响力正逐渐跨越政治和学术领域,向社会生活的细微处延展。上海市人大在制订该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时,专门邀请中小学生对条例草案发表意见。一位女高中生“希望学校不要张榜公布学生考试成绩名次”的心里话,在条例中赫然可见。     

  奥运会前夕,北京一座拥有三十多万人口的大型社区行使表达权,建议建设中的地铁市政工程在该社区增设一站。相关职能部门在听取居民意见后进行了研究论证,将这个虚拟的社区话题变成了一座真实地铁车站。

  如今,如何切实保障公民表达权已被官方提上日程。今年四月,首次公布的中国人权行动计划重点阐明了四项具体保障措施,承诺将加强保障新闻机构和记者的合法权利,完善互联网、新闻出版、广播电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发挥社会组织在反映民意诉求方面的积极作用,并且将“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

  在国家人权行动计划列举的保障措施进一步细化之际,在表达权从“解冻”走到“解放”、再发展到“加强保障”的今天,首当其冲的是加强该权利的法律保障。“一旦有了法律保障,表达权就不再是一些人眼中可有可无的东西。”李景鹏说。(完)

【编辑:巫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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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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