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拟建设省公务员诚信档案,近30万名公务员的基础信息、岗位职责及社会公德信息等20余个项目将纳入诚信档案。各级组织和人事部门在对公务员使用、晋职、奖惩、考评时,要将诚信档案信息作为一项重要参考依据。
当前某些公务员失信,已成为党风政风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有的虚报工作成绩,谎报瞒报失误,捏造假政绩、假数字;有的当面一套,背后一套,承诺要办的实事不落实……凡此种种,不仅公务员个人形象大打折扣,也影响了政府的形象和信誉。
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国无信不强。“言必信,行必果”是做人的准则,更是对公务员的起码要求。古往今来,成功执政者,无不以诚取信,得到民众的拥戴。一个地方的公务员如果不能带头诚实守信,在群众心目中丧失信誉和公信力,会直接导致群众对政府执政能力信心不足,使公务员和群众之间、政府和群众之间产生无形隔阂,影响执政效果,影响各项工作的开展。因此,公务员一定要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高度,从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高度,带头讲信用、守信誉,做诚实守信的模范。
为确保公务员成为诚实守信的表率,还要加强群众对公务员的监督。因为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主要是对群众而言,公务员是不是守信,群众最清楚。要通过既切实可行又畅通无阻的渠道,让群众对公务员的诚信情况进行评判。同时,完善信用约束机制,建立一套诚信评估体系和严格的奖惩制度,给守信者以奖励,给失信者以严惩。
黑龙江省将公务员的诚信作为奖惩的重要依据,其好处有三:可以有效制约公务员的行为,使其按规矩“出牌”,为公众树立诚信榜样,推进全社会诚信观念和行为的形成;弥补以往在考核中只看数字,以数字定政绩,而不管数字是否真实的不足;为衡量干部提供直接证据,有利于更好地选拔使用人才,真正把德才兼备的人选上来。 (朱海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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