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8日,读者来信版刊登题为《河南洛阳市有关部门反馈虚假信息,将一桩土地违法案件大事化小——政府部门怎能如此对待批评》的记者调查后,国土资源部领导高度重视,立即责成河南省国土资源厅进行核查,并派出工作组实地督导。
一、关于土地复耕不到位问题。信诚粮油市场自行拆除建筑后对土地进行了复耕,由于拆除不彻底,部分耕地上仍有建筑地基和垃圾堆放,致使部分土地无法耕种,确实存在复耕不到位问题。
二、关于罚款未到位问题。信诚粮油市场违法用地事情发生后,洛龙区国土资源局依法向其下达了《土地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56万元。由于企业法人向市委、市政府反映情况,市、区优化办和减负办进行了调查,从维护粮油市场经营和稳定商户思想考虑,提出了免于罚款的意见,致使罚款无法执行。
三、关于追究刑事责任问题。洛龙区国土资源局在对信诚粮油市场违法占地案件进行行政处罚的同时,向区公安分局移交了案件,要求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洛龙区公安分局对案件审查后,以同一法律事实不能做出两种处罚为由将案卷退回。
5月10日上午,洛龙区已将土地上残存的建筑地基和垃圾清运完毕,保证使全部土地具备种植条件;信诚粮油市场将56万元罚款缴纳到位。5月11日,洛龙区公安分局做出重新立案的决定。
有关部门给予洛龙区政府副区长孙中信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洛阳市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市减负办主任回建国行政警告处分;责令洛龙区优化办主任郭金豹停职检查;给予市公安局洛龙分局法制科科长霍建华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洛龙区国土局监察大队副队长蒋旭峰行政记大过处分;给予洛龙区安乐镇土地城建所所长张占国行政撤职处分。
国土资源部执法监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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