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实施细则昨日出台,这意味着上海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即将正式实施,“沪漂一族”有了期盼。根据《办法》要求,申请居住证转户籍的人员必须符合“在本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
上海居住证转户籍试行办法公布后,“持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拥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等条件被不少人认为过于苛刻。户籍管理是世界各国最根本的社会管理制度之一,不光我国有此项制度,国外也同样有这种制度。如法国的民事登记,瑞典的人口登记,日本的户籍管理。不过,国外基本上严格按照迁徙自由原则设立户籍制度或人口管理制度,很少对户口迁徙实行行政审批。我国户籍管理机关则不仅进行户口登记,还有很大的迁徙审批权,如户口迁徙准入权等。
从积极的方面说,上海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意义是有目共睹的,尽管条件苛刻,但也得到了户籍改革受益者的认同和支持:“上海的外来人口太多,这是事实。如果户口条件太宽松,上海各方面的压力可能会更大。”
不过,如此以来户籍改革会不会成为“夹生饭”?户籍制度安排的目的,并非要限制人们的某些行动权利,而是要发现和保护人们的权利。当前,户籍制度的改革问题并非仅仅是就某些户口登记、迁移和管理的技术加以改造的问题,其本质问题是结构性的、制度性的障碍,这种结构性障碍表现为合法化权力对社会生活的过度管制,导致权利结构的不均衡和社会自治能力的萎缩。因此,必须对症下药,而不是人为制造新的不平等。
应明确,户口仅是证明公民居住地和职业的符号,不是社会利益分配的划分依据,更不是社会责任承担的评价标准。现行的户籍制度已经异化成权利的等级证书和身份的象征,在社会生活各方面亵渎宪法的平等原则,冲击公民本应平等的宪法地位和国民待遇,并且渗透到了公民的自由领域。
以户籍制度为基础的城乡二元分割制度,是导致外来者对城市居民群体归属感不强的制度性因素,也是造成城市居民和外来者处于“共损”状态的重要因素。二元分割体制的负面影响是多方面的,从外来者自身角度看,这些制度把外来者身份限定在流动人口上,没有注意到外来者从职业到生活方式上的基本特征,没有适时地给予具备条件的外来者在法律形式上的城市居民身份,制约着外来者在自我身份认识的转变与外来者的城市归属。因此,就笔者的观点,谨防户籍改革成为“夹生饭”是改革者和受益者都应面对的课题,更不能以改革的名义“管制”公民权利。 □朱四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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