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6日上午,“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法院一审结束。法院宣判,邓玉娇行为属防卫过当,且邓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
虽然围绕着是否防卫过当仍有争议,可毕竟邓玉娇终获法律上的自由身,“邓玉娇案”至此或可告一段落。但这个公共事件带给我们的思考,却并不会随着邓走出法庭烟消云散。
围绕邓玉娇刺官的罪与非罪,一直存有两种颇为对立的观点:以数以万计的网民为代表的网络民意,认为邓是正当防卫不应负刑责,偏激一点的甚至认为邓刺官是 “为民除害”;与这种感性色彩浓烈的观点相比,少数法学专家、专业评论人士的另一种观点则显得理性十足,认为前者非理性的观点是“阐释的狂欢”,进而表示出对舆论影响司法公正的深切焦虑。
我们无法否认这样的现实:在遍地的“娱乐会所”中,享受“异性服务”的消费者中,不少常客来自官场。《人民论坛》调查显示,公职人员中不少人将出入娱乐场所当成工作需要。邓贵大手中的钞票就暗含着权力的惯性嚣张与恐吓。正是在此语境下,公众才感同深受地站在了邓玉娇的身后。
其实对某一具体案件而言,公众不会是非不分地袒护真的恶贯满盈的弱者,而只是从同情倾向上,传达出一种对弱势者同命相怜的关注,希望弱者得到应有的司法正义。这其实也是在对强势一方“强力通吃”的恐惧下的本能反应。
可见,站在纯学理角度讨论这个问题是没有实质意义的。毕竟,中国的司法生态没有书本上的那么理想化。当前语境下,有时舆论压力对饱受行政掣肘的司法人员未尝不是一种解脱,只要司法判断高明而专业,民意很乐于接受。而一个个在舆论监督下得到公正处理的个案,最终能堆砌出民众对司法的坚实信仰,也能减少对社会公平正义的焦虑,然后舆论审判自然逐渐减少。
李晓亮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