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6月17日电 据国家防总网站消息,国家防总日前决定将“松花江防汛总指挥部”更名为“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增加抗旱职责。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第七条关于“国家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汛抗旱指挥机构,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和该江河、湖泊的流域管理机构组成,负责协调所辖范围内的抗旱工作”的规定,经国务院领导同意,国家防总日前决定将“松花江防汛总指挥部”更名为“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主要增加的抗旱职责是:掌握流域旱情及抗旱动态,组织开展抗旱工作;组织编制、审查松花江干流和流域内重要跨省(自治区)河流的抗旱应急调水预案,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和授权负责对松花江流域重要的水利枢纽工程实施抗旱调度;协调处理关系流域全局供水安全和省际抗旱的重大问题;监督执行国家防总的调度命令,完成国家防总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国家防总要求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抓紧修订工作职责和工作制度,并要求松花江流域各省(自治区)和水利部松辽水利委员会在松花江防汛抗旱总指挥部的组织领导下,密切配合,团结协作,共同做好松花江流域的防汛抗旱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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