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一篇80% 内容抄袭他人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陆杰荣居然无须为此负直接责任 。辽宁大学的这一辩解显得十分"搞笑"--既无视基本的学术规范,更辱没公众的智商 。
6月16日《齐鲁晚报》报道,记者从辽宁大学了解到,该校副校长陆杰荣及北京师范大学在读博士杨伦在核心期刊发表的文章是抄袭一事已被确认基本属实。不过,学校方面表示,抄袭系杨伦一人所为,陆杰荣署名仅为帮助学生的论文得以发表,非直接责任人。
明明是一篇 80% 内容抄袭他人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陆杰荣居然无须为此负直接责任。辽宁大学的这一辩解显得十分“搞笑”——既无视基本的学术规范,更辱没了公众的智商。“文责自负”不是连小学生都懂的常识和学术底线吗?
然而,偏偏就是如此不值一驳的说辞,竟然成了校方为抄袭事件澄清责任的理由,这只能说明:支撑这一抄袭事件的背后学术潜规则,已到了糜烂、完全没有底线的程度。比如,一些导师可以在并非自己原创的论文上堂而皇之地署名,甚至是“第一署名”,而最终又可以对论文真实性不负直接责任。再如,一篇论文能否顺利地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本身的品质(即便是抄袭)无关紧要,重要的只是作者,尤其第一作者身份……这都是潜规则!
据悉,陆杰荣署名该篇抄袭论文的过程是:学生杨伦“打来电话,说想在期刊上发表这篇文章,但需要有陆杰荣的第一署名,陆杰荣经询问该论文是学生本人所写后,同意了这一要求”。显然,如果不是因为陆杰荣身兼博导、副校长等身份,该论文是不会顺利地发表在被称为“中国哲学研究领域顶级刊物”的《哲学研究》杂志上的。佐证于此的一个事实是,该论文的真实作者云南大学讲师王凌云,多年来一直没能公开发表此文,而仅仅是张贴在网站上。
学术论文的发表只重视作者的身份,而非质量,并且位高权重者即使涉嫌抄袭也无须负直接责任,如此荒唐的学术潜规则显然比抄袭本身更让人难以容忍。因为这不仅直接践踏了学术底线,而且更为学术丑行的不断滋生大开了方便之门——试想,如果“第一署名”者都无须为论文负责,那其他署名者又有什么动力去为论文的真实性把关呢?那些头衔不高、没什么“江湖地位”的学者,又有什么动力去辛辛苦苦地写论文,而不是抄袭呢?
由此,我们可以说,近年来论文抄袭之类的学术丑闻之所以不断发生,其实是学术生态败坏、学术潜规则横行的一个表现。要想根治论文抄袭现象,就不能只关注抄袭本身,而要从学术规则、学术生态秩序的源头着手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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