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近日连续刊发多篇报道,关注整治干部“玩乐风”。这一话题成为议论热点,与“邓玉娇案”被全国关注不无关系。类似的事件在社会上造成十分恶劣的影响,给党和政府的形象抹了黑。刹住干部“玩乐风”,已成为群众的广泛呼声。
《人民日报》进行的一次调查问卷显示,3成基层干部认为,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一定程度是因为“人情往来,无可奈何”和“工作需要,必须参加”。而值得警惕的是,这样的事情,怎么会有这么大比例的基层干部认同并成为一种“风气”?
《娱乐至死》一书的作者尼尔·波兹曼提醒我们,“娱乐”的泛化是危险的。但是他所指的“娱乐泛化”,只是在大众社会生活的范围之中。而如果在党员干部群体中间,也有“娱乐泛化”的趋势,那么无疑,与大众化的“娱乐泛化”有着本质区别,其危险性也不可同日而语。不刹住这股歪风而任其泛滥成灾,党风就有“娱乐至死”的危险!
干部“玩乐风”有两点最值得追问:一是“玩乐”的目的是什么?一是“玩乐”的成本谁承担?以“娱乐”当做“工作”,这样的借口听来让人倒胃口。试问:是什么样的重要“工作”非得需要在“娱乐场所”进行?在娱乐场所进行的工作,为什么不能在办公室里进行?以“娱乐”的方式进行的“工作”,可以肯定,大多数都是请托照顾、权钱交易一类的私事。因为正常的符合合法程序的工作,完全可以在办公室里解决。以“娱乐”方式进行的“工作”,也可以肯定,结账不会用自己的钱。掏自己腰包去进行“娱乐且工作”的干部还未曾耳闻。一种情形是公款消费,花国家的钱不心疼;一种情形是花“对方”的钱,“对方”肯掏钱请官员“娱乐一下”,肯定早已算好了“投入产出比”。
不论是哪种情况,干部的“玩乐风”绝不可小视,更不可视为是“个人私事”,应该上升到党风政风、党心民心上面去。这不是什么“上纲上线”的问题,这是民意和民声。报道中称,对严管党政干部出入营业性娱乐场所的前景,受访的基层党政干部中,53%认为“管得了,需要从制度入手,规范工作方式”。制度建设,已经提了很多年了,很多制度也有了。但是有了制度,缺乏执行力,那么这样的“制度”只不过是某些人口中的“文字”、手中的“玩物”。谁来强化执行力?要靠相关机构,更要靠群众的力量。刹住干部“玩乐风”,也得来一场“人民战争”式的监督风暴。净化官场环境、纯洁干部队伍,必须最大限度地发挥群众的监督力量。 (王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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