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安徽省2009年公务员招考举行笔试。13万多名考生在全省17个市展开 “较量”。考生反映,题目相对往年来说比较容易,题型非常灵活,但题量较大。据了解,《食品安全法》“火速走入”考题;申论的考题是论述城管和商贩的关系。(6月15日《安徽商报》)
这真是一个让人百感交集的论述题。城管是什么?是城市管理的执法者。小贩是什么?一群为了生计而奔波赚小利的市井小民。城管管理小贩,使之规范守法;小贩接受城管管理,自觉保持文明有序——这是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也是一种最简单的关系,简单得跟上下级关系、夫妻关系、父子关系一般“直白”,何需“论述”?
然而,切入到现实的语境中,我们却不得不承认,如今的城管和小贩的关系却一点也不简单,越来越像是“猫和老鼠”的关系,矛盾、对立甚至是暴力冲突相向,日益“水火不容”。可以静下心来想一想,媒体近年来所报道的“城管与小贩的故事”,与幼儿童话里“猫捉老鼠”的故事何其相似——老鼠悄然从洞里探出头来,观察躺在外面的猫是否睡熟了,准备出来觅食;而猫,则假装沉睡,等到老鼠被迷惑跑出来时,猫猛扑而上将老鼠灭于利爪之下。猫和老鼠的“斗智斗勇”自然是文学浪漫主义的想象,猫捉老鼠是一种本能,老鼠害怕猫也是一种天性;可城管管理小贩却不是“猫捉老鼠”,小贩像老鼠见了猫一样畏惧城管,这是一种很不正常的现象。
城管不是猫,小贩也不是老鼠。如果代表着文明和正义的城市执法者,让小贩一见就像老鼠那样“疯狂逃窜”,现代文明环境中的城市管理执法行动“演变”成动物间弱肉强食、相生相克的“追逐游戏”——只能说明,管理执法出现了问题。在我看来,这个问题的根源就是城管执法缺乏法律规范和“限权”,因为没有有效到位的“监控”,城管权力很容易“走火”和越位。
故而,城管和小贩这种原本非常简单、非常自然的不需“论述”的“关系”,就被舆论上升到了一个发展权和生存权相博弈的高度喋喋不休——对其进行不断“论述”的又何止是参加安徽这些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呢?这些年,大众社会其实也一直都在“讨论”:那些同情小贩的声音,那些对于城管暴力的声讨,那些解放小贩的专家呼吁,都基于此。
“论述”的目的在于廓清和正本,这样的“论述”当然非常必要。只是我感到郁闷和疑惑的是,这样的“论述”是不是也有些太耗时日了。这边是甲地城管在舆论压力下开会整顿工作作风,那边是乙地城管暴力伤人——如此的“纠结”,如此的“论述”,还要进行多久?让城管文明执法、依法履行职责,就那么难吗?
陈一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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