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中介半月骗千余人 手法:一"吹"二"哄"三"折腾"(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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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中介半月骗千余人 手法:一"吹"二"哄"三"折腾"(2)
2009年06月15日 09:18 来源:南方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冒充大型企业经理面试求职者

  来到公司以后,业务员将求职者交给前台人员进行报名登记,此时就开始对求职者“哄”。只要求职者跳到这个圈套里,该公司就会步步紧逼,层层盘剥。

  为了取得求职者信任,该公司还组织所谓的“面试”,面试经理唐某军,冒充各知名大型企业的经理对求职者进行面试。此种面试几乎都能通过,之后就以面试成功为由,要求求职者交费。

  在交费的过程中,前台人员会根据观察求职者所带现金的多少、有无银行卡等情况,收取“成功费”、“通讯设备费”、“餐卡押金”等费用。

  以拖拉糊弄等方式令求职者放弃

  收费完毕,兴才公司将求职者送至安置部或者推荐部“安排工作”,在此期间采取游说、拖拉等各种方式让求职者变更求职意向或者自动放弃求职。

  对变更求职意向者,就开具所谓的“推荐信”,由安置员随同求职者一起坐公司的面包车前往工业区或者偏僻地带的工厂或企业,后让求职者下车自行到企业见工。因兴才公司未与有关企业达成用人协议,因此求职者总是徒劳而返。

  若求职者再次找到兴才公司,公司仍用老办法让求职者前往应聘,再走一遍程序。经过反复多次的“折腾”,大部分求职者主动放弃,兴才公司达到了骗钱的目的。如果发现求职者退款愿望特别强烈或者有报警意向,安置员就会将其交由总经理室协议退款,但也是能少则少。

  -建言献策设立职介“红名单”

  针对劳动诈骗多发的态势,南山区检察院办案检察官提出了对策与建议:

  首先应规范职介管理,制定行业诚信标准。适当提高入门条件,并严格审批手续,把职业中介机构都统一到单个部门进行管理。劳动、人事、公安、工商、物价等部门形成协同配合之势,组成劳动力市场管理专门机构,形成长效机制,维护劳动力市场秩序。人事部门查处人才交流机构的违规行为,工商部门查处公司的超范围经营的行为,公安部门查处各类诈骗行为,各负其责。

  此外,政府部门制定职介行业运行诚实信用标准,并在全行业内开展职业介绍机构信用等级评估,实行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统一标识、统一授牌,并将信用评级结果纳入职业介绍机构考核管理体系。对违规的职介机构,建立“黑名单”制度,定期在网络、报刊等媒体公布查处的违规“黑名单”职介机构,对所有上过“黑名单”的职介机构人员罚处“禁业令”。与此对应,对合法正规的职介机构,则建立“红名单”制度,并予以广泛宣传,引导求职者正确选择职介。

  -权威解读

  招工诈骗新动向

  组织特点“部门”齐全以假乱真

  根据最近的一些案例发现,现在的求职诈骗已经告别了以往“空手套白狼”的游击战,整个组织分工明确,“部门”齐全,更为“专业”。这些犯罪团伙在行骗中均打出貌似正规的招牌,如“××人才市场”、“××中介服务公司”、“××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等等,以此吸引广大求职者应聘。为了让求职者“放心”,诈骗团伙有组织机构、有明确的分工,设立各种部门迷惑求职者,层层行骗,直至骗光求职者身上所有的钱。

  主体特点

  规模更大危害更巨

  从犯罪主体看,参与诈骗的人员多为外来人员,有些甚至是受骗者,为了一己私利甘愿沦为招工诈骗的帮凶。同时,女性嫌犯比例扩大,专门负责一些让人上当的环节,提高诈骗成功率,有些甚至是夫妻齐齐上阵。从受害主体看,被骗者多数都学历不高,社会阅历浅,并且急于找到工作。每宗招工诈骗犯罪案件的受害人均达到百人以上,对于社会的危害性更大。

  趋势特点

  诈骗不成直接抢劫

  招工诈骗中夹杂抢劫或诈骗不成则演变为抢劫,是招工诈骗犯罪的新动向。在该类犯罪中,犯罪分子以诈骗为主,稍遇反抗,则对被害人拳脚相加,胁迫其放弃对财物的追索。(本报记者雷辉 通讯员陈云飞饶珠华)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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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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