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挂职”一夕被辞
区人事局副局长黄开伟称,2002年撤县改区后,编制只减不增,“现在没有空余编制给他们”
刚到村里时,曾健觉得自己不是一般村干部,他拿着的是县人事局开的干部介绍信。而3年后,曾健“挂职”期满,关于他的去留,乡政府则没有给予说法。
谭景元也是那批选拔生中的一位。他在桥巩乡挂职。
他说,任期满后,乡里也没有给他说法,而且2002年,乡镇干部的工资逐步上调,而他们的工资却一直停留在510元。
但谭景元认为,政府会给他们一个好的安排,所以也就没离职。
谭景元回忆说,自2004年起,他们开始向区市两级政府反映编制和待遇过低的问题。
2008年9月,兴宾区人事局给出明确答复。
区人事局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2008年6月下发的文件,要求所有“村官”与乡镇签订聘用合同。但合同到2010年都不再续签。
“这分明是解聘。”10年前,在小平阳镇“挂职”的选拔生陈建云说。
陈建云熟悉选拔生挂职的各类文件。
他说,根据广西1999年的文件,他们最起码应该被安排到事业单位,享受事业编制。
“这是选拔生们对文件的误读。”区委组织部副部长覃永生说。
1999年广西的文件中称,“在所在乡镇机关有编制的前提下,可通过考试等办法择优录用到乡镇机关工作”。
“也就是说,根据文件,可以安排也可以不安排。”覃永生说。
“2002年撤县改区后,我们的编制只减不增,也确实没有空余编制给他们。”6月4日,区人事局副局长黄开伟接受采访时说。
官员亲属优先进编
选拔生调查发现,各乡镇官员2002年前后安排数十名亲属进入事业单位
2008年,选拔生们开始对挂职乡镇的事业单位编制进行调查。
他们发现,2002年前后,各乡镇涉嫌通过不正常渠道直接进入编制的有113人,其中约有半数为基层干部的亲属。
陶邓乡和小平阳镇被举报的人数较多。
陶邓乡共有12人获得事业单位编制,其中原乡干部的亲属有7人,都是官员的妻子、妻弟、兄弟等近亲关系,包括原陶邓乡党委副书记韦祖扬的妻子。
陈小兰,韦祖扬的妻子,曾卖了4年水果,开了两年三轮,2002年,被调进乡农业服务中心,拥有事业单位编制,如今月工资1100元左右。
对此,韦祖扬并不避讳。
现在他是陶邓乡的人大副主席。他承认,是他找到县领导求情,安排妻子进编制。
“我在基层当了20年领导,没有功劳也有苦劳。”韦祖扬说,当时自己一个人养一家四口,经济压力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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