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乐山市有史以来最大走私、贩卖毒品案。6名被告人中,4人被判死刑,1人被判无期徒刑。本案6名被告均于2007年6月前被公安机关依法逮捕,共查获毒品海洛因计1352.4克,查获毒品麻古425.3克,另有1417克海洛因已经流入社会,故本案被告人共计走私、贩卖毒品海洛因重量高达2769.4克、麻古425.3克,成为乐山市有史以来最大一起走私、贩卖毒品案。(何青 成都商报记者 杨兴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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