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出台规定:在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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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出台规定:在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
2009年06月12日 11:12 来源:福州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记者昨日从(福建)省民政厅获悉,本月起至明年6月,作为纠风工作的重点,我省将开展全省性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以“分开”和查处为重点,着力规范行业协会从业行为,把行业协会培育成自主办会、自主管理、自我发展的社会团体。

  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由省民政厅牵头负责,相关专项治理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参与。行业协会与行政主管部门脱钩工作内容是:机构分设,行业协会办事机构与行政主管部门合署办公的,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机构分设;人员分离,在职公务员不得在行业协会兼职,已兼任会长、副会长、秘书长或其他职务的,必须辞去行业协会职务或辞去公职;职能分开,行业协会履行或代行政府职能的,必须取得政府部门的授权或委托;财产分置,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财产不清晰的,必须在审计基础上,完成资产划分,明确产权归属,建立规范的行业协会资产管理制度。(记者 覃作权)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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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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