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实行养老金资格认证 虚报冒领将究法律责任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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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宁实行养老金资格认证 虚报冒领将究法律责任
2009年06月11日 10:09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为了确保离退休人员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防止虚报冒领,青海省西宁市从6月1日起,对全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原企业离休干部遗属)领取养老金进行资格认证。

  据了解,此次养老金资格认证的具体办法是:有管理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可到原管理单位领取认证表,持本人退休证、身份证就近到居住地社区居委会认证,无管理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可到经办的市、区(县)社保局直接领取认证表认证。

  据西宁市社保局工作人员介绍,认证工作将持续至今年8月15日,对于超过认证时间不进行认证的离退休人员,市、区(县)社保局将依据有关政策暂停其养老金的支付。这位工作人员强调说,认证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冒领养老金行为的,社保经办机构将全额追回冒领养老金,对冒领数额较大、性质恶劣的,将依法追究冒领者的法律责任。(记者韩萍)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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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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