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柜埋墙中
为了尽快打破“僵局”,办案人员决定从外围入手,加大查处力度。冉崇华“租房”的事实终于真相大白。
陆某在中标承建黔江文体公园篮球馆室内装饰工程和体育馆外墙装饰工程后,在时任黔江区建委主任冉崇华的帮助下,又以“续标”的方式,顺利承建了文体公园主体育场室内装饰工程、主体育场入口处玻璃幕墙装饰工程。
2004年3月,冉崇华得知自己将要调到重庆工作后,与其妻商定,要求陆某在重庆为其“看一套房子”。陆某立即在重庆江北望海花园为冉崇华买了一套价值30余万元的住房,并按冉崇华夫妇的要求进行了装修。2005年春节后,已调任重庆市城市照明管理局局长的冉崇华搬进了新居。
为掩盖受贿事实,冉崇华与陆某签订了一份《租房协议》,并让陆某拿出9600元钱交给自己,然后到银行把这笔钱存入陆某的银行账户,再由陆某出具一张“收到冉崇华交来房租9600元”的收条。冉崇华还与陆某约定,房产证暂时办成陆某的名字,待冉崇华退休后再过户。
办案人员决定对冉崇华在重庆及黔江的家进行搜查。搜查结果发现,冉崇华家里竟有三个保险柜———两个分别置于寝室内,一个则置于楼梯下的杂物间。特别是杂物间的那个保险柜非常隐蔽,保险柜外面用砖封好,除了留一块活动的外,其余的都抹上水泥、涂料,粗看就是一垛墙壁。为了更安全,冉崇华在“墙壁”的外面放了许多烂木方等杂物。遗憾的是,闻到风声的冉崇华早已将家中的有关物品(包括保险柜内的赃款)转移。
听到搜查汇报后,办案组负责人再次调整侦查方案,决定加大追赃追逃力度。
受贿近300万
经过干警一个多月的努力,冉崇华受贿、滥用职权的犯罪事实终于浮出水面———
2002年至2006年,冉崇华在黔江区文体公园体育场工程、重庆市路灯管理处点照大厦工程的工程款划拨中,为承建商提供了帮助,先后2次收受杨某贿赂50万元。
2003年至2004年,冉崇华在黔江河滨公园灯饰工程、黔州桥至西沙桥河堤光带安装工程、文体公园体育场灯饰安装工程的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承建商张某提供帮助,先后8次收受张某贿赂共30.5万元,后将其中1万元上缴单位。
2008年5月,冉崇华在重庆市照明管理局办公楼装饰工程建设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为开发商陆某提供帮助,收受陆某贿赂10万元。
2002年至2004年,冉崇华利用职务之便,为黔江恒源彩砖厂销售彩砖提供帮助,先后7次收受该厂陈某贿赂11万元,后将其中的7万元上缴单位……
另外,办案人员还查明,2001年至2002年,在黔江区建委下属事业单位黔江区勘察设计院改制过程中,冉崇华违反法律规定,滥用职权,将建委欠勘察设计院的259万余元债务,以及勘察设计院所有的2221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不纳入勘察设计院资产评估范围,后又非法将勘察设计院所有的2221平方米国有划拨土地以366.465万元的价格出让给向某,并将366.465万元土地出让款中的120万元用于勘察设计院改制,将余下的246.465万元及建委欠勘察设计院的259万余元债务中的200万元,用于填补建委职工集资建房资金缺口,造成国有资产流失566.465万元。
侦查过程中,办案人员顺藤摸瓜,深挖细查,挖窝带串,先后挖出黔江区规划局副局长许某受贿58万余元、南岸区路灯管理所所长龚某贪污、受贿57万余元等6件大要案。
接到法院判决后,冉崇华后悔莫及,感慨万千,洋洋洒洒写下了不下万言的悔过书。
他后悔———自己原本有一个非常完美的家庭。妻子龚良琼在地税局工作。女儿成绩非常好,是英国某大学世界经济系毕业的硕士研究生,现已在某跨国公司工作。他说,女儿与自己的感情很好,多年来,女儿一直以他为骄傲、自豪。如今自己沦为阶下囚,今后不知如何面对自己的女儿,不知如何面对九泉之下的父母。
他悔恨———自己原本有一番很好的事业。从农村一步一步走出来,从一个高中生变成大学生、研究生、高级工程师,从一个典型的农村娃变成民办教师、建委主任、重庆市照明管理局局长,如果没有这些肮脏事,2008年7月就该荣升为副厅级干部……自己那么多年的艰苦奋斗付诸东流,组织对自己那么多年的教育、培养也付诸东流。
他自责———自己13年如一日,都坚守住了清贫,没有敢越雷池半步。就是2001年底,第一次接受别人的贿赂时,思想斗争都非常激烈,东躲西藏,害怕见亲人朋友,曾多次想退还,遗憾的是终究让铜臭铁腥蒙住了眼睛。自那以后,特别是2003年至2004年一年多时间,自己利用手中的权力,与一些不法建筑老板共同搞项目、分利润,一边租房装穷,一边收受赃款,一分未敢存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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