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计算机生产者和“绿坝-花季护航”软件提供者有了一项特定的义务:按月向工业和信息化部软件服务业司报送上月计算机销售数量、过滤软件预装数量及工作建议,自2010年起于每年2月底之前上报上一年度数据。这是工信部下发的《关于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通知》所要求的。
“我认为工信部是在帮家长管孩子,作为网络传播模式的主管部门,这是积极作为的态度。”李方是一个初三孩子的家长,针对工信部下发的这一通知持肯定态度。
工信部在该通知里说,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绿坝-花季护航”)是为进一步巩固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专项行动成果,坚持惩防结合,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推动互联网健康有序发展。
但是,反对、质疑的声音也此起彼伏:工信部凭什么强制预装一款软件?是否越权?装这个软件会监控用户上网吗?会收集用户信息吗?工信部4170万元买这个软件一年的使用权是否乱花钱?
“工信部作为主管部门出资提供具有屏蔽淫秽色情等不良信息功能的过滤软件供社会免费使用,防止有害信息对青少年的毒害,是政府部门积极作为的表现。它只是对生产计算机的厂家设定了一个普遍义务,即必须预装‘绿坝-花季护航’软件;对消费者来讲,并没有设定强制性义务,即消费者可以卸载。所以工信部的这个规定具有正当性。”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副所长冯军教授6月10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
《关于计算机预装绿色上网过滤软件的通知》这个部门的规范性文件,是一种抽象的行政行为。冯军教授解释,它只是设定了一个义务,但是没有明确规定法律责任,比如,厂家如果不安装怎么办?应该如何处罚?所以这个通知的强制性比较弱,有些劝导性的味道在里面。从部门文件层面来讲,它也具有合法性。
如果这个软件有监控用户上网、收集用户信息的功能,工信部必须告知所有消费者。冯军说,如果它本身构不成一个木马,只是帮助家长管孩子,它就是一个很人性化的管理措施。
据了解,这个软件是工信部、中央文明办、财政部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要求,使用中央财政资金4170万元买断了一年使用权及相关服务,供全社会免费使用。专家认为,工信部在此拥有双重的行为:从公法角度讲,作为主管机关向社会提供免费服务软件是其积极作为的表现;从民商法的角度讲,工信部只是一个客户,为了净化网络环境,它必须花一笔钱买技术支持自己的管理行为。(本报记者 陈煜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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