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人喊冤:差价不该我们出!
连日来,所有购房人分别收到了温州市旧城改建指挥部的《缴款通知书》,限定他们于6月30日前缴纳房款差价,每平方米大多需缴款3000元以上,缴款后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逾期不办理缴款、结算手续的,依法解除购房协议。
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批购房者接到缴款“限补令”后,纷纷跑到旧城改建指挥部和温州市纪委喊冤投诉,他们认为每套总计数十万元的“差价款”不应该由他们出。
原来,他们都不是旧城改建指挥部的原始购房人,而是通过房屋中介所、以市场价从政府官员和旧城改建指挥部关系户手中转买“二手房”的“下家”,有的人虽然是“直过户”,表面上拿到的是“一手房”,但实际上也是经上家“剥皮”后买到的“二手房”。
蔡先生是限补“差价款”的受害人之一。2006年5月11日,他通过当地媒体登的售房广告,看中了“得月花园”9幢13层1304室,面积202.6平方米。
记者实地察看,市民说的“得月花园”果然名不虚传。这里闹中取静,清河环绕,是个全封闭、现代五星级酒店管理的花园式规模楼盘。区内楼宇洋派、大树参天、空间开阔、绿草成茵,环境十分优美,是当初也是目前温州市区顶级楼盘之一。
蔡先生告诉记者,他是通过房屋介绍所认识了卖家张女士,对方以市场价出售,每平方米9950元,总计201.587万元,实付整数200万元。对方告知,这房子是她从市旧城改建指挥部所属的温州房地产联合开发公司(简称“温联开”)得来的,可以直过户。她要蔡200万元分开付清,一笔直付“温联开”169万元(每平方米8337.5元),剩余31万元直接付给她。末了,她很干脆地说了句:“花钱买房、结账走人!”
蔡先生说,第一轮洽谈后,先向张女士付了10万元定金。“第二轮谈定后,她让我回避一下,上楼与‘温联开’交接讲妥。随后,按她的要求,我通过银行账户,先汇‘温联开’169万元,另一笔按她指定汇到其丈夫的银行户头,汇给21万元,加上10万元定金,共付清31万元差价款。”
就这样,双方顺利成交。蔡先生表示自己心知肚明,这31万元是她的额外得利,后来方知张女士的丈夫是位县级政府官员。
蔡先生气愤地说:“我是用每平方米9950元的市价买来这套房子,政府却要我再补每平方米3128元差价,共补63.3732万元,加上已付的200万元,总共付了263.3732万元,这等于每平方米的房价是13000元。当时若花这么多的钱,温州满街的房子任我挑,就是顶楼的跃层房也不到这个天价!我叫卖家张女士补,她却不肯,起先表示最多只能承担10万元。我提出她付2/3,协商了三四次,最后她全不认了,而且态度很强硬,好像得到某种力量的支持。”
“张女士是原始购房者,要交差价款的人应是她而不是我,政府要我缴哪有道理啊?如果我不交,政府限令就要依法解除购房协议,到头来吃亏的还是我们无辜的老百姓。”蔡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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