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原广州市云梯山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苏友兵涉嫌受贿136万元一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开庭。庭上,苏友兵对公诉机关的指控矢口否认,他还多次提到侦察机关对其刑讯逼供,迫使其屈打成招,承认莫须有罪名。
据公诉机关指控,2001年至2006年期间,被告人苏友兵在担任广州白云国际机场集团公司综合开发公司副经理、广州市云梯山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经理期间,利用主管云梯山庄工程的职务便利,为承接该山庄项目工程的林吉庆、叶曙光、朱纯提供支持和帮助,为其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贿赂共计人民币136万元。
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苏友兵承认收受贿赂的证词以及上诉涉案人员承认对苏友兵进行贿赂的口供。面对公诉机关提交的证据,苏友兵称自己是因为举报集团领导腐败而遭到打击报复,而且他自己是在案件侦查阶段遭到刑讯逼供的情况下屈打成招的。
公诉机关当庭出示了一份侦察机关的关于其文明执法、无刑讯逼供行为的证明。但苏友兵代表律师表示,证明不具有说服力,不足以证明其是否有刑讯逼供,应出示苏被关押期间的录像来证明。
目前,该案还在进一步审理当中。(记者/杨大正实习生/胡少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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