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民间组织在反腐败中不可或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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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家:民间组织在反腐败中不可或缺
2009年06月09日 11:00 来源:检察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闻背景据人民网6月4日报道,针对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全面禁止公款消费烟草制品”的建议,5月27日,中央纪委致电中国控烟协会,表示中央纪委领导对这方面的工作十分重视,认为中国控烟协会的建议提得很好,将进一步了解情况,加强对公款买烟违纪违规行为的监管,并希望今后能与中国控烟协会加强沟通,共同开展禁止公款买烟的相关活动。

  近日,中央纪委就中国控烟协会“控烟”建议作出回应,表示将加强对党政机关公款买烟的监管,并希望今后能与中国控制吸烟协会加强沟通合作。6月8日,记者就这一事件的影响及民间组织参与反腐败问题采访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杜治洲博士(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廉政与治理研究中心博士后)。

  记者:据媒体报道,从中国控烟协会提出建议到中央纪委作出回应,中间只有一周时间。官方这么快就对一个民间组织的反腐建议作出表态,这说明了什么?

  杜治洲:这主要说明了两个问题:第一,民间组织提出的反腐建议符合当前反腐形势和反腐需要,在反腐败斗争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越来越多的事实证明,民间组织的社会公益性、自愿性、相对独立性等特殊的性质,使它能够在监督腐败和营造健康舆论环境等领域起到不可或缺的作用。中国控烟协会提出的“控烟”建议,是对长期存在的公款消费的监督,所以得到中央纪委的快速回应有其必然性。

  第二,中央纪委对中国控烟协会建议的快速回应,也反映了中国反腐败主体正出现多元化的趋势,并得到了官方的认可和重视。中国的民间组织由来已久,但是它们作为权力监督的主体参与反腐败还是近年来才频繁出现的现象。民间组织参与反腐败是典型的体制外监督,它与反腐败职能部门的内部监督相互配合、相得益彰。中央纪委对民间组织反腐建议的重视,正反映了体制内监督和体制外监督的兼容和协调。

  记者:中国控烟协会向官方提出反腐建议这一行动说明,我国民间组织正在积极参与到反腐败中来,你认为我国民间组织参与反腐败需要解决哪些问题?

  杜治洲:民间组织必须保持自身的清廉。民间组织必须以民主协商、协调、公开、公正的方式处理内部和外部事务,必须建立健全以章程内容为核心的各项内部制度,包括民主决策制度、重大事项的审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会费收取管理办法等,规范管理,增强透明度。加强从业人员的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教育,提升民间组织形象,增强民间组织反腐倡廉的能力。

  民间组织必须保持必要的独立性。许多民间组织由政府部门牵头发起,负责人一般由本系统主要领导人担任,工作人员也是所属机关的干部,受到较大的行政干扰。在人、财、物上没有自主权,在开展工作和活动中也没有自主权。因此,必须从方方面面实现民间组织的独立性,从而保证它们能有效地参与反腐败。

  要促进民间组织的发育。当前我国民间组织存在着资金不足、人才缺乏等制约因素,只有大力促进民间组织的发育完善,才能让其在反腐败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记者:如何最大限度地调动民间组织的反腐积极性,与官方形成打击腐败的合力,让腐败无处藏身?

  杜治洲:要调动民间组织反腐的积极性,首先必须积极培育公民社会。培育独立自主的市场主体、平等互惠的契约关系和自由独立的个性意识,增强社会的民主氛围,扩大公民参与、推进基层民主、推行政务公开,为非政府组织参与反腐败创造良好的土壤。其次,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为民间组织参与反腐败提供必要的支持,如提供相应的腐败案例和相关的资料。第三,政府要鼓励民间组织参与国际交流,借鉴国际民间组织反腐经验,并为民间组织反腐设计一套科学合理的评价机制和激励机制,提高其反腐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李英华)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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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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