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齐齐哈尔市委十一届四十五次常委会议审议,2008年度齐齐哈尔市列入综合考核评价范围的16个县(市)区、76个市直单位和部分市直事业单位的县级领导班子中,有6个县(市)区、29个市直单位和8个市人大、市政协专委会及办事机构的领导班子被评为优秀档次。市委、市政府决定,对被评定为优秀档次的县(市)区和市直部门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奖金奖励。
被评为优秀县(市)区领导班子的是:克东县、泰来县、讷河市,龙沙区、铁锋区、富拉尔基区。
被评为优秀市直单位领导班子的是:市委组织部、市委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市纪检委(监察局)、市直机关工委、团市委、市委统战部、市总工会、市妇联、市委政法委,市财政局、市建设局、市农委、市教育局、市政府办公室、市科技局、市外侨办、市审计局、市人事局、市文化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商务局、市体育局、市统计局、市政府研究室、市机关事务局、市广电局、市编委办。
被评为优秀市人大、市政协专委会和办事机构领导班子的是: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市人大农林委员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市人大机关党委,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市政协机关党委、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市政协文史学宣委员会。
市委、市政府决定,奖励被评定为优秀档次的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人民币10000元,班子其他成员8000元;奖励人大、政协主要领导8000元,班子其他成员5000元;奖励被评定为优秀档次的市直单位主要领导8000元,班子其他成员5000元。(吴文晶 王庆国)(齐齐哈尔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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