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土有责,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的“三股势力”
“全国稳定看新疆,新疆稳定看喀什”。由于特殊的区位和历史原因,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活动猖獗,喀什成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的前沿阵地。
王新生对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意义深有体会:“喀什不稳,新疆难安。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质量直接体现着我们政治建院的成效。”
2000年以来,喀什中院将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作为第一要务来抓。院党组明确要求,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必须坚持从重、从快、从严的方针,层层负责、严格把关,每一起刑事案件都要经过合议庭评议、庭长审查、主管院领导初查、审委会研究、党组决定、自治区高院把关。对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审理,院长或主管刑事审判的院领导必须亲自主审或到庭旁听监督,每次执行死刑都派院主要领导亲临现场,组织协调监督。
严格要求带来了高效审判。
2006年12月15日,公安机关在帕米尔山区捣毁了“东突”恐怖活动训练营,抓捕了数十名该组织成员,在国际上产生了很大影响。自治区党委对案件高度重视,要求法院严审、快审,以形成打击合力。喀什中院立即行动起来,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提前介入。
为了尽快吃透案情,法官努尔麦麦提于2007年1月就介入案件,在看守所一待就是3个月。58名被告人的预审笔录他都仔仔细细看完,并对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提出了很多建议。
由于准备工作做得充分,喀什中院仅用了58天就将案件审理完毕。全部做到了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量刑准确。
“喀什中院打了一个漂亮的审判仗。”“12·25”案件的审判工作得到了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朱海伦的高度评价。
2008年北京奥运会前夕,暴力恐怖分子在喀什制造了“8·4”暴力恐怖袭警事件,造成公安边防支队32名官兵重大伤亡。案件发生后,喀什中院党组高度重视,决心继续发扬“12·25”审判战役的成功经验,再接再厉,狠狠打击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由于组织得力,准备工作做得充分,仅用15天便将案件审判完毕,两名被告人均未提起上诉,创造了此类案件的最快结案纪录。
几年来,喀什中院共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件576件,涉案人员1634人,占全自治区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的60%以上。
“以前我去喀什,是怕他们审理工作出问题;现在去喀什,主要是监督指导工作,使他们的审判工作做得更好。”新疆高院副院长王浪涛对记者说。
回想起这几年走过的路,王新生感觉当初力推政治建院的选择是正确的。
新疆高院党组书记王记文告诉记者,新疆稳定的主要问题来自民族分裂和非法宗教活动。人民法院履行职责,唯有把政治建院放在重要位置,才能做到在重大问题面前态度坚决,才能真正融入到党的工作大局中去。喀什中院地处反分裂斗争的前沿,在深入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的同时,及时调离不合格人员,选调优秀法官充实领导班子和法官队伍,保持整体纯洁,及时、严厉地惩治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几年的政治建院,锻炼了一支政治坚定、打得起硬仗的法院队伍,受到了党委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普遍赞誉,为全区法院队伍建设提供了经验、树立了榜样。(记者 王书林 实习生 赵彦杰 通讯员 张玲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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