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晚报:局长手机门事件,网民不必"精神强奸"——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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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安晚报:局长手机门事件,网民不必"精神强奸"
2009年06月04日 08:35 来源:西安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新闻回顾女局长发给领导暧昧短信曝光 网友3大质疑(图)

  6月1日,网友在江苏化龙巷论坛上发表了《苏州惊现手机门事件,女局长短信显暧昧》一帖。文中描述,楼主拾到手机一部,机主应该是某市经济开发区某女领导。帖子贴出了机主手机中的多条暧昧短信。(相关报道见10版)

  如报道所称,尽管此帖引来“盖楼”无数,但仍有诸多网友认为此帖更像报复帖,“女领导”疑似遭人唱衰。其实,如果抛开成见,揆诸现实语境,女官员容易被标签化的当下,此举对一名官员的杀伤力无疑是巨大的。

  那么此事是否牵涉到这名女官员的隐私呢?笔者认为,一些信息的披露确实涉嫌侵犯了她的隐私,任何一个公民,包括女官员,她当然有权利谈情说爱,甚至与人打情骂俏,哪怕这种情感再迷离再复杂,别人也不宜置喙,更不能擅自将其公之于众。

  但与此同时,我们更应该看到,官员毕竟不是普通的公民,他们的隐私与普通公民有所不同,因为掌握着公权力,他们必然要让度和牺牲一部分隐私。在此事件中,有些短信的确涉嫌侵犯了该官员的隐私,但更应该厘清这些隐私与公共利益的关系。具体而言,如果该官员的短信是个人儿女情长的,就不能公开,如果短信涉嫌贪腐就可以公开。

  其实,比暧昧短信更耐人寻味的还有,帖子里披露了该官员的一些疑似腐败行为。比如,女局长脖子上挂着一颗克拉钻石项链,手上还戴着克拉钻戒。另外,这位局长出入各种场合均拎着价值不菲的LV等名牌包,并在市区某集团旗下的高级小区购置价值300多万的别墅……这简直是一封举报信,相关部门不能不察觉,不能置若罔闻。

  总之,在这起短信风波中,应恪守一个原则,那就是让私域归私域,公权归公权。属于该官员的公民权益,别人不该粗暴侵犯,发帖人不能只图一时之快或“报复”就肆意发帖,网民也不必在狂欢中进行“精神强奸”;而如果帖子内容确乎关涉该官员有贪腐行为,当地权威部门不能坐视不管,应该积极介入,无论是证实还是证伪,都应及时披露真相,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王石川)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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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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