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社会科学院人口与劳动经济研究所所长蔡昉表示,户籍制度改革的目的,是形成一个一体化的劳动力市场和城乡统筹的公共服务体系,而城市户口的福利含金量造成了户籍制度改革的悖论。蔡昉建议,把福利内容从户籍上剥离掉,或者把福利上的差距缩小到无须借助户籍即可共享,则可以打破改革面临的两难处境。(6月2日《新京报》)
户籍的功能是双重的:作为信息管理的数据,作为福利获得的凭据。而户籍之所以在现实中具有那么大的影响力,原因显然在于第二点。不同户籍者的生活待遇有着较大的差异,这种差异由户籍而不仅是一个人的能力决定。事实上,如果户籍在福利的获得中不占决定地位,人们也不会对户籍如此看重。因此,专家的建议是成立的。
专家的建议可以概括为户籍与福利的剥离,或者说就是户籍与福利的两条线并行。户籍可以成为户口统计的一种需要,但是福利的获得却可以按照居住地登记等方式进行。户籍在其中所能起到的不再是决定性作用,不再是一种排他性的资格,而是一种数据上的支持。
专家的建议是恰当的,但是面对的难题也不小。其中,最大的一个难题就是公共财政的承担问题。有些城市曾经对户籍与福利的剥离做过尝试,但多数只是一阵时期的浅尝辄止。因为,随着居住人数的激增,公共财政所承担的相应压力也将随之增大。面对难题,停止户籍的改革不是办法,需要做的应该是设置合理的改革阶段,通过厘清可以获得福利的人群,以及加大福利的公共投入程度,来逐渐实现福利获得的平等。
福利获得的平等,也就是待遇的平等,其含义至少包括两个层面:一是,人们获得福利与保障的资格不再是户籍,而是他们与城市的联系性——这种联系性是因为人的某种努力和付出而形成的,与天生的户籍、户口并无必然的联系。二是,这种福利与保障的平等应该是向上看齐的,也就是向原有的福利待遇看齐的,而不会因为人数的增加而急剧下降。否则,失去了保障功能的福利,失去了诱惑力的福利,即使实现了平等,人们也不会对其抱有过高的兴趣和期待。
关于户籍改革,已经没有多少反对的声音。但是,户籍改革中的困难却可能成为户籍改革的阻力。面对因为人数增多而带来的财政压力,需要明确的两点是:户籍改革应该前进,这是一个必然的方向;在户籍改革过程中,待遇的平等应逐渐实现,而且所谓的待遇平等应该是真实的,是高质量的。有了这样的意识,户籍改革的目标即使在面对现实难题的情况下,也可以最终实现。□乾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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