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官不但贪财、贪色,而且“贪誉”,还善于装廉表演。贪官的装廉术手法颇多,但不外乎以下几种情形:
编织光环装廉。贪官一边疯狂敛财,一边编织耀眼的荣誉光环,拼命捞取政治资本,因为荣誉可以包装自己的肮脏灵魂,掩盖腐败恶行,同时也蒙蔽着善良人的眼睛。因收受巨额贿赂被判处死缓的山东省泰安市委原书记胡建学,请来创作高手,一部歌颂胡建学政绩和“高尚人格”的长篇报告文学,在他被捕前三个月,刊登在一家颇有名气的文学期刊上,同时还登有与胡建学同案、被判处死刑的泰安市公安局原局长李惠明的贺函。胡建学还出了一部文集,共印1万多册,全由泰安市有关部门用党费购买。胡建学编织荣誉光环,沽名钓誉,都紧紧围绕着一个目的,就是既要出名、当大官,又要掩盖自己贪的嘴脸,更多地吸取人民的血汗,更多地侵吞国家财产。
塑造形象装廉。贪官塑造良好的公众形象,更便于其欺世盗名。有些官员被查出犯罪事实时,常常使一些善良的人大吃一惊。他们有的是年轻有为的“开拓型”干部,有的是“劳动模范”,还有的是“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先进的荣誉、良好的形象,使人们难以将他们与贪污受贿联系起来。河北省国税局原局长李真,被纪委立案前三个月,还被评为省先进工作者。海南省工商系统被查处的10个贪官,每人都是集多项荣誉于一身,其中有“海南省十佳公仆”、“人民满意的公务员”、“全国先进工作者”等。江苏省常州市高新开发区管委会原主任许和平,很善于塑造自己的“廉政”形象,俨然是一个“拒腐蚀,永不沾”的典范。他在被“请”进检察院前三天,还向组织上交红宝石、翡翠等礼品。其实他在第一次上交贵重礼品时,就已贪污受贿30多万元。边上交边受贿,如此装廉,真叫人难识破。
以廉洁自居装廉。有的贪官逢会必讲“反腐倡廉”,逢人必谈“廉政为民”,装廉装得天衣无缝。他们对那些被媒体或群众揭露出来的腐败问题也大加鞭挞,表示“深恶痛绝”,以此来遮人耳目,暗地里却干着权钱交易的勾当。河南省交通厅原厅长张昆桐,因收受巨额贿赂,被判处无期徒刑,有好多人感到意外。因为他上任伊始,就在干部大会上信誓旦旦地说:“一定要下大力气抓党风廉政建设。”他还提出,“让廉政旗帜在全省公路建设工地上高高飘扬”。经过反复包装,张昆桐成功地为自己披上了“廉政”外衣。曾任中国银行辽宁阜新分行行长的赵雨田,平时装得很廉洁,曾作过一场主题为“惩之于心,治之于微”的廉政报告,讲得声情并茂,可暗地里却大捞钱财,一次竟达13万元。
在细节上装廉。这种人很注重生活“小节”,平时装得很“朴素”,对送礼上门者加以斥责,对别人送上门的小恩小惠一概充公,用细节包装自己的“廉政”形象。但背地里,他们对自认为很安全的巨额贿赂,却都是张开口袋,一味笑纳。江西省德兴市石油公司原经理杜伟旗,在任一年零九个月期间受贿21万元,平均每月受贿1万元。案发后,不少人大吃一惊,在人们印象中,杜伟旗生活俭朴,家里简陋得不能再简陋。武汉长动公司原董事长于志安是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党风廉政建设的先进典型,平时像个“朴素的车间工人”,可就是他把国家几千万元的资金转移到国外,变成了个人的财产。
贪官总是千方百计地装廉,以骗取人们的信任,掩盖自己的丑恶面目。我们要高度警惕“廉政包装”下的腐败行为。贪官装廉,要害是个“伪”字。披上伪装,干那些见不得人的勾当。它的出现,客观上需要继续加大反腐败力度,尤其需要建立健全对权力行使过程中的监督制约机制。腐败与职权形影不离,总是在行使职权的过程中产生的,腐败分子总是在“廉政包装”下行事的。因此,只有在权力行使过程中,从体制和机制上构建防腐闸门,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腐败。(戴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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