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今天也是儿童节。在这个时间节点上,一部关于食品安全的法案正式施行,似乎别具况味。
孩子需要呵护,或因在大部分情况下,稚嫩孩童天然属于抗风险系数较低的群体。而若仅就食品安全领域而言,其实不论成人和孩子都需精心呵护——至少不能随意进食一些含有毒副作用的化学添加剂。
现在,“食品安全”成为一个举国关注的名词,而在儿童节实施食品安全法,意义也不止于让孩子们吃得健康,茁壮成长;我们不妨理解为,让所有人都能摆脱食品安全焦虑,不论是大人还是孩子,都可以在一个买得放心、吃得舒心的环境下,工作和成长。
新法能否坐收如此神效?先来看看新法规:任何食品添加剂目录外的都将不能用、任何食品都不能免检、权益受损消费者可要求10倍赔偿。(5月31日《长江日报》)湖北省食品安全办公室负责人表示,新法将赔偿标准大大提高,加大了经营者的违法成本,起到震慑作用。
此话可以理解为对新法的一种良好祝愿,因为实效如何,现在言之尚早。新规中“废除食品免检、不能宣传保健食品的治疗功效、统一食品标准”,这些只算是食品安全的一次常识回归而已。我们不应乐观地相信一部法案就能一劳永逸地修复所有漏洞。
当然,也应该看到新法的亮点。从“食品卫生法”到“食品安全法”,虽然只变了两个字,但毕竟折射出人们观念的转变。“安全”的内涵和外延无疑比“卫生”深广得多。卫生不一定能带来安全,但安全的底线却是卫生。这就从制度设计上提高了食品安全的门槛,也等于从制度上加固了安全监管的防火墙。
关于食品安全,过去我们曾围绕食品的“多头监管(即分段监管)”还是“一头监管”,争论不休。其实这也不能算食品问题频发的症结。不是说我们将“九龙治水”的八个龙头都砍下来,就能堵死监管漏洞。谁也不能保证剩下的那一个,不会是“水龙头”。权责不对等,才导致分段监管的状况。比如,卫生部门和质检、农业部门的“安全标准”就可能打架。在这样的混乱标准中,出了问题,又难以锁定责任人。正是这种权责不对等,造成一些执法真空。食品问题的真菌就滋生于这类真空。而统一标准,权责明晰,各司其职,就有望破解分段监管的困局。
另外,更重要的是需要每个从业者回归常识。从自己的良心出发,问问自己那些地沟油、刷锅水炒的菜,自己会不会吃,会不会给家人和朋友吃,如果答案是否定的,那么为什么要用来招待顾客呢?这算不算是一种精神上的三聚氰胺在作祟?
要彻底祛除食品行业的诟病,当然需要我们的《食品卫生法》发力,但也需要一个“人人以之为耻”的大的社会环境。只有每个从业者都以这种道德律令为内驱动力,食品安全法才不会仅是“纸面上的规定”,才能承载起厚重的民意期许。(李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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