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配套实施细则6月1日正式施行,从食品的生产、销售、监管等相关环节为食品安全加上一道道保险,实施了13年的旧《食品卫生法》将退出历史舞台。 中新社发 许康平 摄
中新社北京五月三十一日电 题:五年磨利器 中国《食品安全法》“宝剑出鞘”
中新社记者 刘长忠
磨砺五年的中国《食品安全法》六月一日将“剑出鞘”,正式实施。
在今天举行的贯彻实施《食品安全法》企业座谈会上,中国国家质检总局副局长蒲长城代表国家质检总局向北京燕京啤酒集团公司、北京三元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可口可乐(中国)饮料有限公司等十家大型食品生产企业代表赠送了《食品安全法》学习资料,冀望广大食品企业学法守法,与质检部门携起手来,为保障中国的食品安全作出贡献。
蒲长城说,食品安全问题,既有食品工业发展水平、食品科研水平不高的原因,更有企业诚信缺失,不能严格把关、依法生产,乃至有意制售假冒伪劣的原因,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滥用和非法使用食品添加剂等。作为一个市场主体,企业追求利润并没有错,但是,如果不能保证产品质量,一味追逐利润,忽视社会责任,漠视消费者的权益,企业终将失去未来。严重的还会引发对整个行业的信任危机。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就是一个惨痛的教训。因此,温家宝总理在谈及三鹿婴幼儿奶粉事件时曾语重心长地说,“企业要承担社会责任,企业家身上要流淌着道德的血液。”
改革开放后才解决温饱的中国,明确提出要把食品安全作为新阶段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来抓,陆续制定了《食品卫生法》、《产品质量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法律以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农药、兽药、屠宰等方面的行政法规,建立起了从田间到餐桌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在很大程度上保障了食品安全。但与此同时,中国食品安全方面也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如:食品标准不统一,有些指标不够科学;一些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不强,不能严把食品安全关;制裁力度不够,导致假冒伪劣屡禁不止;食品检验机构不够规范、责任不够明确;食品安全监测评估机制缺乏,信息公布不规范;部门多头监管,职责交叉等。
为此,全国人大和国务院开展了广泛深入的立法调研,五年磨一剑,出台了《食品安全法》。该法建立了统一协调、地方政府负总责,分段管理、各部门各司其职的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制度;引入国际上行之有效的先进管理理念,建立了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制度;建立了统一的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制定、食品检验、信息发布、事故处理等制度;强化企业责任,在此前提下,建立了生产经营许可、索票索证、不安全食品召回、惩罚性赔偿等制度,加大违法行为处罚力度。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质检部门负责食品生产和进出口环节的监督管理。为适应《食品安全法》实施,国家质检总局清理现行的涉及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严格市场准入,开展食品安全大检查,狠抓食品添加剂和非法添加物专项整治,加强食品质量安全检测能力建设,研究建立以准入、追溯、召回、退出制度为核心的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等。
据统计,中国现有食品企业大约有五十万家,规模以上企业虽然只有二点六万家,但其产品的市场占有率达到百分之七十二。分析人士指出,大中型企业食品安全水平提高了,中国的食品安全就在很大程度上有了保障。
食品是生产出来的,企业应当也能够成为食品安全的第一道防线。一个企业只要主动承担社会责任,依法诚信生产经营,保障食品安全,消费者定当以对其品牌的忠诚来回报它。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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