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面是通过灯饰工程等项目大肆收受贿赂的“灯泡贪官”,另一面是貌似清廉没钱买房的“租房局长”。将这二者集于一身的,是重庆城市照明管理局原局长冉崇华(5月27日新华社)。
几近疯狂地进行权钱交易,将有限的权力发挥出最大的效益,并使之集团化、家族化和垄断化——这样的贪腐经历,没有任何稀奇之处,冉崇华走的不过是每一个贪官都曾走过的路。值得玩味的是,既然冉崇华如此肆无忌惮,目无法纪,何以还要玩出“假租房”的游戏,白白给世人留下一个笑柄?
从现在来看,“租房局长”当然是愚蠢而可笑的,但不能忽视这张“清廉”假面具的重要性。事实上,不仅冉崇华,越来越多的腐败分子都开始注意自己的“清廉”形象了。这样一种腐败趋势,一方面说明现在的贪官越来越注意伪装自己,越来越注重腐败成本的投入,更重要的是暴露出目前许多防腐反腐制度和措施的脆弱不堪。
勿庸置疑,对于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等权力腐败现象,不论是行政体系内部,还是媒体和公众,都持一种“零容忍”的态度。在此背景下,政府职能部门也并非毫无作为,各种政策措施层出不穷,各类反腐招术频频亮相。事实证明,如果只有制度的叠加,只是徒有其表,而不深入挖掘腐败的源头,不能产生制度的效力,那么,防腐反腐制度越多,越有被“利用”的可能。
贪官之所以要苦心经营自己的“清廉”形象,远不止是保护自己这么简单,而是为了争取更大的权力,获得更大的贪腐空间。以冉崇华为例,无疑又是一个边腐边升的典型。如果排除“贿官”的可能性,那么在这一过程中,其“清廉”形象是不是为其增加了一定的政治砝码?更进一步而言,其“买不起房只能租房”的动人事迹,在大讲“反腐倡廉”的语境下,是否还曾被上级部门如获至宝,以至能够冲破层层反腐防线?
还有多少披着“清廉”外衣的贪官对着制度冷笑?事实证明,只有把每一个手握权力的人都想象成“无赖”,而不因一些“清廉”的表象就放松警惕,反腐的制度设计才能真正有效,“假租房”者才能更快地现原形。(安徽 吴龙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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