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27日),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首次针对一个单项司法工作作出决议。这份名为《关于加强人民检察院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工作的决议》针对检察监督的热点、焦点问题做出明确要求,检察院要建立制度解决牢头狱霸问题;同时要求法院和检察院共同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克服重定罪轻量刑观念。检察院相关人士认为,四川省人大推动检察机关开展诉讼监督这项工作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建立制度解决牢头狱霸问题
决议要求着力解决监管活动中的牢头狱霸问题,有效防范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故。
决议指出,近期,以云南发生的“躲猫猫”事件为代表的刑罚执行和监管事故频发,人民群众反应强烈。省人大常委会要求检察机关加强监督,认真对待在押人员的投诉,严查监狱、看守所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要求公安、监狱等机关健全制度、严明纪律,加强监狱、看守所监督活动和在押人员权利保障,通过公安、检察、监狱几家的密切配合和制约,防范在我省发生类似事件。
要求监狱自觉接受法律监督
据了解,以往在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中,有一个突出薄弱环节,就是检察机关发出监督意见后,被监督机关或不接受监督及时纠正,或不及时回复、反馈意见。
针对公安、监狱等被监督者,决议专门要求,应当自觉接受并积极配合检察院的法律监督。公安、监狱等机关对检察院依法提出的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和刑罚执行监督事项,应当严格依法办理并回复办理情况,不得推诿或者不作为。
量刑规范化试点 法检共推进
“一些刑事案件之所以受到社会舆论广泛关注,往往是人们对罪犯判什么样的刑罚有不同看法。”因此,省人大常委会要求法院会同检察院共同推进量刑规范化试点工作,克服重定罪轻量刑的陈旧观念。(记者 杜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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