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质疑"邓玉娇案":洗过一遍的内衣说明什么?(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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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质疑"邓玉娇案":洗过一遍的内衣说明什么?(2)
2009年05月27日 15:07 来源:北京晚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专家分析

  按第一次通报:“侠女”拥有无限防卫权

  北京中洲律师事务所于德华律师表示,根据警方第一次通报的内容,完全可以认定邓玉娇是拥有无限防卫权的正当防卫。而所谓的无限防卫权,是指公民在某些情况下所实施的正当防卫行为,没有必要限度的要求,对其防卫行为的任何后果均不负刑事责任。

  “要给邓玉娇的行为定性,就要先给死者邓贵大的行为定性。”于德华分析说,根据警方第一次通报的内容,邓贵大行为的性质有两点是最关键的,第一是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并在遭到拒绝后,掏出一沓钱对邓玉娇进行侮辱,这说明邓贵大等人有和邓玉娇发生性关系的企图;第二是邓玉娇在欲离开时,被邓贵大两次按倒在沙发上,“按倒”两字说明邓贵大拿钱买娼的想法不能实现后,转而采取暴力手段,可以说是正在实施强奸行为。

  根据这一定性,再来看《刑法》的规定。《刑法》第20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这个条款中规定的正当防卫的门槛很低,有不法侵害出现即可。

  但是,在防卫中致人死亡,就会涉及到防卫过当的问题。《刑法》第20条第2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很显然,如果邓玉娇防卫过当,就涉嫌犯罪。但是,只要邓贵大、黄德智等人的行为构成强奸(未遂),则邓玉娇拥有无限防卫权,因为《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了:“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按第二次通报:死者行为难以界定

  “通报中关键点的改变或补充,对案件的定性至关重要。”于德华律师称,在日常生活中,“异性洗浴服务”的含义并不完全等同于“特殊服务”,这一词语的改变,就使得邓贵大等人是否提出性交易显得模糊,如果邓贵大等人没有性交易的要求,又何来强奸?

  如果说这一用词的改变,从起始上影响认定邓贵大的强奸意图,那么“推坐”和“按倒”的一词之差,则对邓贵大是否开始实施强奸行为有着决定性的影响。

  若仅仅是“推坐”,没有进一步的暴力倾向行为的话,尚不能断定强奸行为已经开始实施;而两名“上前劝解”的服务员地突然出现,更是让案件情节为之大变,一般情况下强奸行为都发生在比较隐蔽的环境之下,如果有其他服务员在场劝解,再加上是“推坐”而非“按倒”,确实很难判断邓贵大等人正在实施强奸行为。

  邓贵大“推坐”的行为,到底是强迫就范的强奸,还是发泄不满的殴打,甚至是暂时控制邓玉娇的人身,以便用更多的金钱来诱惑其提供“异性洗浴服务”,都开始变得扑朔迷离、难以认定。

  死者若非强奸:“侠女”则防卫过当

  “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邓贵大等人在实施强奸行为的话,那么邓玉娇连刺三刀,其中两刀刺到邓贵大的要害部位,致使邓贵大死亡,她的行为将属于防卫过当。”于德华如此说。

  于德华分析说,当媒体报道邓玉娇涉嫌故意杀人而被刑拘时,多数民众对此颇为反感,认为弱者因受到欺凌而奋起反抗,分明是一种自我保护的行为,却被定为“故意杀人”太冤枉了。这实际上是对刑法的具体规定不甚了解而形成的误解。

  罪名的确定还是要通过一系列具体证据证明嫌疑人当时的心理状态,“故意伤害”的情节与处罚未必就比“故意杀人”轻。我国《刑法》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而“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邓玉娇是防卫过当,可以从轻或减轻刑事责任,若定为故意杀人罪,刑期很可能落在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这个范围内;而定为“故意伤害”的话,依照法律规定,“致人死亡”,刑期要落在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这个档次上。

  “所以说,每一个细节都决定着邓玉娇的罪与非罪。”于德华认为,除了关键的“特殊服务”和“异性洗浴服务”之争,“按倒”和“推坐”之争,警方在办案中存在取证疏漏。

  比如按警方的最新说法,双方一开始是在水疗房发生争执,邓玉娇跑回休息室后,邓贵大等人又跟了过去。那么,在并无其他服务员在场的水疗房,邓贵大是否对邓玉娇实施过强行抚摸等行为,需要警方进行取证。很显然,警方并未做到这一点。

  于德华表示,巴东警方的工作要透明、公正,经得起社会各界的监督与检验——因为,往往是最细小的情节决定了案件的定性与处理。

  于德华律师认为,邓玉娇案,如果邓贵大是在要求性服务不成之后,两次强行按倒邓玉娇,这些举动在法律上完全可以认定为强奸行为的开始。在此情形下,邓玉娇应当拥有无限防卫权。反之,邓玉娇则需负法律责任。 J161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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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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