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已查实1161件涉及救灾款物举报 查处246人——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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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川已查实1161件涉及救灾款物举报 查处246人
2009年05月27日 09:24 来源:人民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5·12”汶川特大地震发生以来,四川省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部署和要求,坚持一手抓抗震救灾,一手抓款物监管,切实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的监督检查,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省共接收中央下达救灾资金1153.2亿元、社会各界捐赠资金157.5亿元、中央分配“特殊党费”80.3亿元,均按规定下拨并全面纳入监管,其他救灾物资的管理使用也做到公开透明、规范有序。

  围绕重点领域、关键部位和薄弱环节,建立完善相关制度。在抢险救援和安置群众阶段,先后就救灾物资接收分配、捐赠款物管理使用、救灾资金管理使用、紧急采购等事项出台规定,对救灾款物募集、接收、拨付、分配、使用进行全程监督,并制定捐赠款物管理使用过错责任追究办法、行政效能问责规定等,确保责任落实。进入灾后恢复重建阶段后,又先后出台《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物资管理监督办法》、《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检查办法》等,确保资金物资管理有章可循,监督检查规范有序。

  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组成联合工作组,对127个省级部门、20个社会团体及重灾市州接收捐赠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经检查,前期结存于各部门各单位的非定向捐赠资金已于去年底前全部进入财政指定专户统筹管理使用,定向捐赠资金也全面纳入财政监管范围,严格执行资金使用报批、审核备案制度。

  四川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汶川地震抗震救灾资金物资管理使用信息公开办法》的要求,把公开透明原则贯穿于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物资管理使用的全过程。制定下发《关于公开公示救灾物资接收和分配情况的通知》,出台定期公布社会捐赠资金接受使用情况的办法,坚持通过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栏、村务公开栏以及灾区群众集中安置点张榜公示等方式,宣传安置补助政策,公开救灾款物接收、发放和领取情况,公开灾后重建项目招标投标、大宗物资采购、大额资金下拨等情况,增强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透明度。

  地震发生后,四川省第一时间开通举报电话12388,建立网上举报信箱,并在灾区群众集中安置点设立投诉站,认真调查核实群众反映的问题,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截至今年4月底,全省共接到涉及救灾款物管理使用的信访举报11835件,核查9288件,查实1161件;共查处涉及抗震救灾工作违纪违法党员干部和有关人员246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157人、组织处理74人,有31人被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李章军)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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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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