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员热议
前日下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的委员们分组审议了上述办法(草案),针对社会热点和法规草案的相关规定,发表了精彩的观点——
我觉得应加一条,即严防和打击教师对学生人身的侵害。这个问题在城市里还好,但在农村尤其是偏远山区,学校离家远,家长把孩子送到学校。有教师侵害在校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有的案件触目惊心,教师为非作歹,受害的女孩由几个到十几人不等。所以社会保护中应加一条。 ——李以章委员
关于在职教师不准办班,不准到校外授课,这要跟家庭保护衔接起来,恰恰现在是老师想搞额外收入,家长也希望孩子参加这样的班,我知道现在的小学生一般最低参加了两个培训班,根子在哪?在家长。他们认为不把孩子送去,别人的孩子成了龙,我的孩子怎么办?要对家长有所限制。 ——郭玉吉委员
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商业性剪彩、奠基等活动,不是学校愿意组织,有时是社会有关方面要求学校这样做。 ——何世平委员
未成年人心理健康与网络关系的问题:值得重视,未成年人为什么进网吧?国外并没有很多措施限制学生上网,通过网络,学生可获很多信息。我们对中小学生禁网,只在大学开设一个很低层次的计算机基础课程,国内大学生跟国外大学生有很大差距。不应该堵,而应疏。——熊蕊委员
草案规定不得公布学生成绩和名次,我建议还是把它去掉。学生就是要追求分数,不管是应试教育还是素质教育,成绩还是要的。如果学校连考试成绩都不公布,老师怎么去抓质量? ——郭玉吉委员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记者王孝武 实习生刘辰 张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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