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桥跳桥事件是不是反映了人们正常诉求渠道的缺失呢?广州市委副秘书长、市信访局局长黄周海昨天在接受中央电视台采访时透露,4月1日以来的12个跳桥当事者中,没有一位通过信访表达自己的诉求。
黄周海认为,广州的信访渠道在全国来说也是健全得比较早的,绝对是通畅的,“我有充分的信心说这句话。”
为什么在信访渠道畅通的情况下还会频频出现跳桥秀呢?广州信访局负责接访的副局长赵丽真表示,主要是跳桥者与一般信访者表达诉求的渠道存在差异。“他们都没有来到我们这里信访,我们所有的记录里面都没有他们的诉求。”
对于不少专家和市民提出的能否在海珠桥设立一个信访点的问题。黄周海表示,这里出问题就搞个信访点,那里出问题就搞个信访点,对信访的秩序方面是不是也有影响?“为群众服务我觉得是对的,但我们也要依法依规地为群众服务。所以,我个人的观点,信访点不宜设。”
黄周海建议,应该加强属地管理的服务,让跳桥者的有关诉求就地得到解决。“频频上演的跳桥秀,也值得广州信访部门反思。目前信访部门正在研讨建立相关的工作机制。”
“通过这个频繁上演的跳桥事件,我们在反思我们的工作有没有做得不够的,我们在倒查我们的工作。我们信访干部也会不定期地到海珠桥巡视一下。一旦发现有情绪比较激动的人,我们尽量去做通他们的工作。”
黄周海透露,“分管信访工作的市委、市政府领导也在倒查这12个跳桥的人,有没有我们处理得不好的。也让我们找找在信访工作范围内有没有治标治本的可行办法。具体的措施,我们也正在想。”
“跳桥”频仍公众增厌恶感
“事件没有解决,却落得扰乱公共秩序的骂名,得不偿失”,有关专家表示,事实证明,跳桥秀虽然引起了关注,也有媒体报道,但起不到解决问题的作用。跳桥者应该懂得,上桥并不能达到自己的预期目的。
值得注意的是,5月21日出现老伯推人跳桥一幕之后,网上传来了不同的回应声,公众已从最初对跳桥秀的同情演化成漠视甚至是抗拒。
在新浪网和广州本地的大洋网上,网友投票倾向性有明显差别,新浪网友中仅22%认为“老汉此举可以理解”,而超过53%的大洋网友则认为老伯是“正义之举”。
有分析认为,态度的迥异,正表明广州网友确实切身饱受海珠桥频繁“跳桥秀”的堵车之苦,而外地网友则多少有些置身事外,因而更加关注老伯的“过激之举”和被推摔伤者的不幸。
受阻碍的人都有权告跳桥者
针对这两种完全不同的声音,暨南大学社科部教授赖松龄分析说,频繁发生的跳桥事件已经影响到广州市民的正常生活,所以才会产生如此激动的情绪。他提醒各位试图以跳桥、跳楼等形式来维权的人放弃这些方式,“不能选择跳桥这种影响社会公众的方式来表达,其实每一个受到阻碍的人都有权去告跳桥者。”
桥梁不是社会公器
“跳桥者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追究其责任。”省人大代表,资深律师朱列玉说,跳桥者爬到桥上,首先会造成交通堵塞,其次也会妨害公共安全,“下面就是川流而过的车辆,如果他从桥上跳下,司机可能会因为躲避他而撞向其他的车辆,对公共安全造成损害。”
他表示,跳桥者应该明白,媒体不能代替司法机构,桥梁也不会是社会公器。任何一个市民,也不能是执法机构,推人下桥这种违法的事情也不能以公共利益作为借口,“法制社会,问题需要按制度和法律解决,政府和媒体也应该加强宣传,必要时最好能对被救下的跳桥者进行心理辅导。”
申诉渠道畅通了,此类事件就少了
从根本上看,专家们认为,官民畅通的申诉和沟通渠道有助于减少跳桥秀的发生。
赖松龄教授提出了自己的意见,“社会多种多样,越发展问题就会越多,要彻底消灭这些问题是不可能的,关键的是要尽量减少。”在谈到如何减少时,赖教授表示,最根本的就是社会要有一个畅通的渠道给这些人去申诉,要有冤可以讲、有说话的地方、有处理机制。“问题总是会有的但只要有一个畅通的解决渠道,我相信此类事件会越来越少。”(本报记者张鹏谢庆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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