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海口5月25日电(记者 王辛莉)自2002年至2008年,海南省行政案件年均增长约20%,其中2005年以来省高院案件受理数一直位居全国高级法院前3名。原告多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被告多是市县政府,案件类型以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为主。
在今天召开的海南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董治良作关于行政审判专项工作报告时表示,近3年来,海南全省法院共受理涉及土地、城建、公安、工商、税务等各类行政案件3760件,受理各类赔偿案件187件,这些案件涉及到行政处罚、裁决、许可等各类行政争议。其中处理的土地确权行政案件有1504件。
海南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今天公布一份关于海南省高院2006——2007年度终审的部分行政案件审判情况的调研报告,《报告》佐证了董治良院长的上述结论。
《报告》称,海南行政案件呈现五大特点:一是案件数量多,增长幅度大;二是案件类型以土地行政管理纠纷为主,06——07两年中土地行政管理纠纷案件总数的80.8%;三是被告多是市县政府,占两年收案总数的97%,其它为省直厅局机关;四是被告败诉的比例较高,占总数的37%;五是被告败诉案件中的原告,多数是村民小组或村委会等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其次是各类公司,再次是公民个人。
《报告》透露,行政机关败诉的直接原因是,具体行政行为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适用法律错误或程序违法;具体行政行为违法导致行政赔偿;逾期不答辩。
《报告》分析认为,由于历史原因造成海南土地权属状况复杂,确权工作难度大。而近年来全省大规模的土地确权又适逢海南经济高速发展,土地急剧升值时期,因而土地纠纷大幅度上升,客观上给依法规范土地管理秩序,依法处理土地权属纠纷带来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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