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架桥坍塌事故发生后,针对有媒体关于高架桥经过15日的第一次试爆后,已被封闭的部分桥墩、桥体出现了裂缝的报道,湖南南岭民用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孟建新认为,“公司对高架桥试验爆破采用的技术是非常成熟的,况且现在坍塌的桥体与试爆桥墩有上千米的距离。高架桥坍塌与试爆没有直接的关系。”
综合各种情况看,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等施工单位的立场是,拆除操作并无问题,是桥梁本身质量有问题。
株洲市在对国家安监总局有关负责人汇报时却认为,事故的发生,不排除组织和技术方面因素。首先,此次拆除工程,准备时间长达近半年,工作方案也比较详细。但仍然发生了令人震惊的重大事故,这说明“工作在某些环节上准备不够充分,不够细致,导致了事故的必然发生。”而在技术方面,这座高架桥,迄今已经使用了15年。整个拆除计划,是首先选择其中部分桥墩进行模拟爆破,然后再于5月20日进行整体爆破。却没有考虑到“大桥是一个整体,对其中部分桥墩爆破引起大桥整体结构和承重能力发生变化的可能性估计不够,一定程度上使事故不可避免”。
是否继续拆,由谁来拆
惨剧发生后,湖南省和株洲市迅速组织了数千人参加的大规模抢险、搜救和现场清理,目前工作已经暂告一段落。
5月21日,本刊记者在现场看到,残余的红旗路高架桥绝大多数桥墩已经为20日准备实施的爆破打满了炮眼。国家安监总局有关专家认为,事故现场勘查表明,这座桥面有坡度的高架桥残体,有个别桥墩有发生倾斜的迹象,事故现场危险性很高。
红旗路高架桥所在地及其周边地区,是株洲市繁华城区,人口密度高。根据株洲市交警支队紧急制订的交通管制措施,在红旗路高架桥事发现场路段,实行全封闭:除了施救车辆、参与救援的军警车等特种车外,其余车辆一律不得进现场。现存的高架桥下,禁止任何车辆和人员穿行。
本刊记者从株洲市有关部门了解到,由于拆除施工现场发生了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这座大桥是否继续拆、由谁来拆、能否安全拆除,成了十分严峻的问题。
株洲市一位官员说,红旗路高架桥坍塌后,原来承担这一项目的有关单位,很多已经成为被调查对象,一些单位账号被封,相关责任人员被警方采取强制措施。继续由这类单位按计划实施拆除工程,已经“很不现实”,但要选择新的施工单位,目前权威事故调查部门没有明确意见。此外,一旦重新启动正规招投标程序,待确定施工单位,制定并论证拆除施工方案,组织实施拆除,至少需要50天时间。
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株洲市红旗路高架桥拆除过程中发生坍塌事故后,湖南省立即组成了“5·17”事故省市联合调查组,由湖南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安监局局长刘尧臣担任组长。
经联合调查组初步调查核实,株洲市建设局局长、党组书记沈平,株洲市建设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局联系该项目的分管领导曾建华,市建设局信息工程办主任、红旗路高架桥项目负责人丁威,均对红旗路高架桥拆除过程中发生的坍塌事故,在监督管理方面负有重要责任。
5月20日,株洲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上述三人依照法定程序,免去党内外职务。目前,事故责任调查工作还在进一步深入进行中。
与此同时,司法调查也在紧锣密鼓进行中。株洲市迅速成立了“5·17”事故刑事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并设立了专案组,立即开展对案件的调查工作,现已有9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逮捕。
经查实,4月27日,犯罪嫌疑人程继昂经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同意,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程序中得红旗路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由南岭公司委派公司副总经理付新贵作为拆除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20号至86号及89号至108号桥墩实施拆除爆破。高架桥其余部分,由程继昂组织程继辉、黎树林、张益兵等人进行机械拆除。整个高架桥的拆除由株洲建设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全程监理,由禹卓担任红旗路高架桥拆除工程总监理,邓文辉、刘忠林两人负责协助监理。在施工监理过程中,禹卓等人没有对程继昂等人有无机械拆除高架桥资质和相关安全措施予以审查。
5月20日,经检察机关审查,依法批准对涉嫌构成重大责任事故罪的程继昂、程继辉、周涛、高育滨、付新贵、黎树林、张益兵、禹卓、邓文辉等9人予以逮捕。
遵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湖南省的要求,湖南各地已经或者即将展开以房屋、桥梁等建筑物和水库、堤坝等水利设施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大排查。(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明星苏晓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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