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绝临时机构、没有法定依据自行委托的组织执法;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近日,江西省政府出台实施方案,要求全省行政执法机关开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活动,以有效遏制随意执法、执法不公,乱收费、乱罚款和“吃、拿、卡、要、报”等问题。
该省提出,对所有行政执法机关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尤其要杜绝临时机构、没有法定依据自行委托的组织执法。对经清理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执法主体,由本级政府通过报纸、网站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对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进行全面清理,严格禁止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对被聘用履行行政执法职责的合同工、临时工,要坚决调离行政执法岗位。
为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该省要求,各级行政执法机关要结合内部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人员配置,将本部门的职权分解到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中,并采取流程图(表)与文字说明相结合的方式,将行政执法程序中的各个环节、执法岗位的职权责任明细化,绘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并对社会公开。同时,建立健全受理制度、说明理由制度、告知制度等行政执法程序制度和行政执法违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对于涉及企业的行政执法行为,该省强调,拥有相同职能的部门和同一部门的上下级,不得对企业进行重复检查;不得以检查为由无偿占用企业商品和物品、对相对人故意刁难或打击报复;不得凭借职权向企业摊派、强拉赞助、报销费用;不得强迫企业参加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之外的考核、达标、升级、评优等增加企业负担的活动。
据了解,此次清理规范活动持续到今年9月底。10月份,江西省法制办、省监察厅将进行检查考评,考评结果将作为单位业绩评定和领导干部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记者黄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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