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西安五月二十四日电(记者 冽玮)备受关注的陕西省西乡县粮食局原局长王安武涉嫌贪污受贿一案,目前仍在进一步审理中。王安武以曾获刑四年的“强奸犯”身份而“漂白”成为县粮食局长的过程,引发坊间一片质疑声。
汶川大地震发生后,毗邻四川的陕西汉中受灾严重。二00八年夏,陕西省汉中市纪委在查办西乡县赈灾粮“缺斤少两”问题时,发现了该县粮食局局长王安武的系列经济问题。在查清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等犯罪事实的同时,还发现该粮食局长竟然曾是一个犯有流氓罪的强奸犯,被判处过有期徒刑。从“强奸犯”摇身一变成为县粮食局局长,王安武这个“漂白”过程,用了二十年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人不得录用为公务员。记者在西乡县采访时了解到,王安武一案进入司法程序后,当地对他的传言从未间断过。王安武从一九七九年到案发一九八三年被抓,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用给受害人下安眠药和强行拍摄淫秽照片的手段,强奸、猥亵未婚女青年四人。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开除了公职。但仅服刑两年多就被释放,做了一段时间小商贩后,王又在犯罪前所在单位五金交电公司上班。后一路顺风升至西乡县粮食局长。
只有五十九个吧友的“西乡吧”里,关于王安武的帖子就有五十三个。所关注的焦点大多为如何从根源上和制度上杜绝出现“强奸犯”当上粮食局长这种令民众深恶痛绝的怪象。
汉中市一位律师告诉记者,强奸犯能通过组织部门提名、考察,继而通过县常委会任命决定,一路高升,是视法律为儿戏。
此间社会学者则认为这充分暴露了在某些地方干部的选拔与任用上任人为亲、任人唯钱的现象仍然严重;暴露了纪检、人大等监督部门对干部监督的无力;暴露了在干部任用和干部监督上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的缺乏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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