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5月22日电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通报两起非法违法煤矿瓦斯事故,并要求各地安监部门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严肃查处有关责任人员,真正起到震慑和警示作用。
据通报,5月15日,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茶山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造成10人死亡、3人受伤。该矿属私营股份制企业,证照齐全,2006年整合相邻的方家坪煤矿,核定生产能力为3万吨/年。该矿为低瓦斯矿井,安装有KJ102型瓦斯监控系统,但其南翼采区未布置监测探头。3月份,有关部门责令该矿南翼采区停止生产,但该矿拒不执行指令,违法组织进入南翼作业。
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南翼采区总进风量不足,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循环风,致使瓦斯积聚,并引发瓦斯爆炸。
5月12日,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桐木镇一非法煤矿发生瓦斯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该矿为非法采煤窝点,无任何证照,独眼井开采。5月11日,地方政府对其进行炸毁,并封填井口。5月12日上午,该矿股东张运新、孙立忠等4人擅自掘开井筒,入井后发生中毒事故。
初步分析,事故的原因是井筒炸毁后井下瓦斯积聚,在无通风状态下人员入井发生瓦斯窒息。
通报说,以上两起事故均为瓦斯事故,都是由非法违法行为导致。这暴露了当前在一些地区煤矿通风瓦斯管理混乱问题仍然十分突出,有关单位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不力、存在漏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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