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鉴定中毒者为“心因性疾病”,最大的原因可能在于专家组调查的时间与事故发生的时间有了很大的滞后。就已有的信息看,所有“不良反应”者都是“心因性疾病”,这个结论被质疑是有一定道理的。
从4月23日起,吉林化纤厂近千人出现头晕恶心等“中毒”症状,与该厂邻近的生产苯胺的康乃尔化工厂被疑为祸因。但直到20天后,此事才被媒体披露。随后,卫生部专家组意见认为是“心因性疾病”。不过,这一结论让“中毒”者难以接受。(5月21日《新京报》)
结论受质疑因不合常理
为什么“中毒者”怀疑专家的“心因性疾病”的结论呢?首先在于“中毒者”事前都曾闻到了一股怪味,并怀疑是隔壁的康乃尔化工厂排毒。康乃尔是今年4月初才投产的大型苯项目化工厂,生产苯胺,在生产苯胺的过程中有一个环节会产生一氧化碳。正是一氧化碳被怀疑为肇事元凶。
作为事实根据的是吉林市环保局的监测。从4月27日开始,吉林市环保局对化纤厂每3小时监测一次空气。只有4月27日18点30分出现过一次瞬时值一氧化碳24.5毫克/立方米(一氧化碳达到12.5毫克/立方米可引起人慢性中毒),其余时间均在国家允许范围内。但是,吉林市环保局提供的另一组监测数据则让人吃惊:5月1日21时54分至5月2日2时20分,一氧化碳小时均值分别为:13.5毫克/立方米、16.8毫克/立方米、17.9毫克/立方米、18.8毫克/立方米、8.4毫克/立方米,瞬时最高监测浓度为45.5毫克/立方米。
一氧化碳在12.5毫克/立方米时可引起人慢性中毒;在37.5毫克/立方米时人在4至6小时内中毒;125毫克/立方米时人立即头痛、恶心;在150毫克/立方米时人在1小时内中毒;12500毫克/立方米时人立即死亡。可以看出,吉林市环保局提供的5月1日至2日的6个监测数据中,有5个超过了引起人慢性中毒的标准,还有一个可让人在4至6小时内中毒(45.5毫克/立方米)。所以,中毒者闻到了怪味并非是心理反应,而是有实实在在的物质和生理基础。
专家组成员、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职业病研究中心主任赵金垣称,化纤厂职工“头疼”、“恶心”等症状,都属一般性症状,无法给诊断提供可靠线索。很多人说闻到味道,但每个人闻到的不一样,有的说是淡淡香味,有的说是辣味,有的说是怪味。这让专家组困惑。而且环境监测毒物浓度很低,而所有病人都是主诉症状重,几乎查不到问题。
问题核心在于调查滞后
但是,为何专家鉴定中毒者为“心因性疾病”(心理作用引发的心理疾病)呢?最大的原因可能在于专家组调查的时间与事故发生的时间有了很大的滞后。5月10日,卫生部专家与吉林省、吉林市专家组成专家组,到5月14日下午得出“心因性疾病”的意见。
4月23日,吉林化纤厂开始有人出现不良反应。头晕、头痛、恶心、呕吐、无力,甚至有人倒地抽搐,类似医学上一氧化碳中毒的症状。但是,专家组是于5月10日组建并进行调查的,即使以5月9日晕倒的一名患者李雯(化名)为例,检测患者体内的物质也延后了一两天,要查出体内的毒物也很困难了。
以一氧化碳中毒为例。一氧化碳中毒主要是因为一氧化碳进入血液中与血红蛋白结合,使得碳氧血红蛋白增加,氧合血红蛋白减少,造成低氧血症。但是,明确的诊断需要及时查出血中碳氧血红蛋白的含量,以及环境中一氧化碳的排放量。随着时间的推移,一氧化碳是可以清除的。吸入新鲜空气时一氧化碳由碳氧血红蛋白中释放出来需要4到5小时(一氧化碳的半排出期为128~409分钟,平均为320分钟),吸入纯氧时可缩短至30到40分钟,吸入3个大气压的纯氧可缩短至20分钟。这也是一氧化碳中毒用高压氧抢救的理论根据。在延迟了较长时间并且对中毒者进行治疗后再对其检测,中毒者体内当然查不到毒物,如碳氧血红蛋白、氰化物等。但此时的查不出毒物不等于中毒当时查不出毒物。
就已有的信息看,所有“不良反应”者都是“心因性疾病”,这个结论被质疑是有一定道理的;期待相关专家组考虑到检测时时空发生的变化,用科学的理论来解答民众的质疑。
□张田勘(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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