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快读
株洲高架桥从天而“降”,砸出了行业“潜规则”。
有市民称,如果此次事故没有发生,谁也不会知道拆除这些高架桥的竟然是些无资质的“游击队”;而业内人士却认为,这种做法在建筑行业内部非常流行,已经是见怪不怪了。
知情人士透露,利益驱动催生了“挂靠大军”,挂靠现象又滋生了腐败。从这个角度说,悲剧发生似乎不可避免。
虽然救援清理工作已经全部结束,但从事故现场留下的斑斑血迹和横卧在地的巨大水泥桥面上,仍可以看出事故发生时的惨烈。
5月20日,湖南省株洲市政府就“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故”的问题进行了通报。通报称,犯罪嫌疑人程继昂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南岭民爆工程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承接了红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
一时之间,“违法挂靠”一词成了媒体追问的话题。
惊人内幕
挂靠单位成拆桥主力军
据记者了解,红旗路高架桥垮塌后,株洲市成立了事故刑事责任追究领导小组,对案件进行了调查。5月20日下午,株洲市检察机关对负有直接责任的9名人员依法逮捕。其中,程继昂的身份最引人关注。
知情人士向记者介绍说,程继昂是长沙市望城县人,曾在长沙市以及附近区县承包过装修、土建工程施工。
经专案组调查,4月27日,犯罪嫌疑人程继昂经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高育滨同意,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情况下,以挂靠南岭民爆工程公司的方式,通过招投标承接了红旗高架桥爆破拆除工程项目;由南岭民爆委派公司副总经理付新贵,作为拆除总技术负责人,负责对20-86号、89-108号桥实施拆除爆破。红旗路高架桥其余部分由程继昂组织程继辉、黎树林、张益兵等人进行机械拆除。
程继昂的施工队队员说:“这样的工程,程继昂是第一次做。就是在湖南,这样的城区高架桥拆除也是第一次。”据队员透露,程继昂施工队的技术员也是长沙望城人,也没有高架桥拆除施工经验。
“如果此次事故没有发生,谁也不会知道拆除这些高架桥的竟然是些无资质的‘游击队’。”谈起几天前的这起惨剧,株洲市荷塘区红旗路居民李浩心有余悸。他认为,如果由正规公司来作业,这起惨剧也许能避免。
“见怪不怪”
利益驱动催生挂靠大军
相比市民的震惊,作为业内人士的湖南某建筑公司总经理李辉,对于无资质的公司承担拆桥工程的做法,显得并不吃惊。
“这种做法在建筑行业内部非常流行,已经是见怪不怪了。”李辉对记者说。
据介绍,挂靠是近年来在建筑业出现的一种违法的市场行为。建筑挂靠经营通常是指无资质的挂靠者成立建筑施工队,挂靠在有建筑资质或信誉较好的企业名下,以该企业的名义参加投标、承接工程,并利用该企业的资质、信誉,赚取高额利润,然后向被挂靠者上交管理费的行为。
虽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准建筑行业私自挂靠经营,但挂靠经营却以各种方式存在并且不断蔓延。
“利益的驱动是挂靠行为屡禁不止的根本原因。”李辉说,挂靠单位可以获取暴利,被挂靠单位不需要付出劳动即可收取高额的管理费。这样一来,双方都很乐意接受。
据红旗路高架桥招标资料显示:爆破拆除部分的工程投资为800万元,全部由财政拨款。显然,单凭程继昂的“游击队”身份是很难在招标中中标的。要想中标,惟一的办法就是找一家有资质的公司进行挂靠。
据有关人士透露,在多次协商后,程继昂与拥有施工资质的湖南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达成了挂靠协议,南岭民爆工程有限公司以296.9421万元中标。
“按照行业‘潜规则’,程继昂应向南岭民爆公司交纳高额的管理费。”李辉分析说。
门槛被架空
行业“潜规则”埋下重重隐患
“在程继昂的施工队中,技术员根本就没有拆除高架桥的经验,以致桥面出现裂缝时,不仅仍要求施工人员施工,而且也不要求实行交通管制,导致事故发生。”知情人士对记者说,这就是“游击队”和“正规军”的区别,要是正规公司来施工,肯定会有相关的操作规程,不至于这样杂乱无章。
业内人士认为,建设单位对于建设施工企业的资质要求,是为了保证建设工程的质量而设立的。而挂靠经营则将建设单位的资质要求架空了,实际上等于没有了资质要求。这无疑会埋下很多质量隐患,扰乱建设市场的正常秩序。
“挂靠增加了建设成本,挂靠单位往往通过偷工减料等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润。比如,所请的建筑工人多是未经正规培训,技术水平差、素质低的工人;所聘请的施工管理人员多是社会上的闲散人员,管理和技术水平低。而所挂靠的施工企业即使委派了技术管理人员,由于没有经济分配权,也难以行使管理权,造成管理失控。如果所挂靠的施工企业不委派技术管理人员,则施工管理更加混乱。”李辉说,对于挂靠的危害,他深有体会,“不仅直接损害了建设单位或业主的利益,甚至使‘豆腐渣工程’成为不可避免的现象。”
“挂靠还会成为滋生腐败的源头。”一位一直工作在工程一线的人士告诉记者,挂靠人为争取建设单位和被挂靠单位的信任,不惜以金钱开路,拉关系走后门,败坏了社会风气。原本没有挂靠的施工企业由于接不到工程而陷入困境,于是不得不改变“观念”,投入到“挂靠大军”。工程挂靠施工现象越来越普遍,腐败现象也就与日俱增,如此形成恶性循环。
据记者了解,根据建筑法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只有在取得资质证书后,方可进入建筑市场,并且只能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与发包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但是,由于我国建筑市场管理不完全到位,这一规定实际上变成了一纸空文。
“建筑法只规定了对被借用人如何处理,没有规定借用人的责任。正是由于现行法律规范对挂靠经营的制裁措施存在缺位,才使得行政管理缺乏规范依据。”湖南大学法学院教授唐超华认为,相关部门尽快出台严厉打击挂靠经营的措施,才是解决现存问题的基本途径。(本报记者 赵文明)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