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益案”回放
2008年6月8日是中国传统的端午节,这一天,在浙江省宁波市举行的博鳌现代物流与自由港国际论坛上,时任国家开发银行副行长的王益发表了演讲。这是他最后一次公开活动。
从宁波返京的飞机上,王益被中纪委专案组控制,飞机抵达北京后,办案人员随王益至其办公室,正式宣布对他进行“双规”。
纪检部门对王益一案初步调查后的定性是:其在担任国开行副行长、证监会副主席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对不法企业主违规发放贷款、帮助企业发行股票等,收受巨额钱物,生活腐化。
据有关部门的内部通报,经王益本人供认确定的受贿金额达1000多万元。
今年1月22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签发逮捕令,以涉嫌受贿罪对王益实施逮捕。这意味着王益案已从党内违纪审查阶段进入了实质性的司法程序。
1956年出生的王益,在仕途上曾经少年得意。
从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不久,王益进入中央顾问委员会办公厅,担任了副主任薄一波的秘书。
1995年,39岁的王益转任证监会副主席,分管股票发行、基金等最为核心的部门,位高权重。关于他的“告状信有一尺高”。
1999年,王益调任国开行副行长。
虽然被调离证监会,王益却从未离开过证券市场,他仍与证券业人士过从甚密,并被认为对证监会和证券市场具有隐秘而重要的影响力。一个例证是,仅粗识简谱的王益,近几年在证券业界人士的力捧下,居然成为中国演出频率最高、最能赚钱的“交响乐作曲家”。演奏会所到之处,经常有券商包场。王益被“双规”的缘由,被认为与证券界的多起要案有关。
喜欢作曲的王益,为自己的人生谱了一曲先扬后抑的悲歌。
单向监管营造腐败温床
王益案所引发的连环震荡,让证监会又一次坐到了火山口上。
王益案之前,已有7名证监会官员先后落马:上市部副主任鲁晓龙、上市部副处长钟志伟、发行部副主任刘明、发行部发审委工作处副处长王小石等。
值得一提的是,1995年,鲁晓龙作为证监会涉案官员第一人被判入狱后,时任国务院副总理朱镕基曾对此事作了很长的一段批示,要求证监机构加强教育,严防行贿受贿行为。
不久,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副处长钟志伟又被逮捕,朱镕基大发雷霆,口头指示说:“如果证监会再出一个,主席马上下台。”
钟志伟案后,中国证监会内部气氛一度十分紧张,纪检部门不断开会要求加强对员工的教育。但未出一年,证监会纪检部门再次接到北京市检察院的通知,时年30岁的发行部副处长高良玉涉嫌受贿。
至今为止,王益案尚未开庭,雷波、肖时庆接受调查也未有进一步的消息,一切尚无定论。但耐人寻味的是,尽管王益、肖时庆、雷波三人落马之时,都已不在证监会,他们的“案发地”却依然不约而同地指向了证监会。
“王益案还只是金融证券高管腐败的冰山一角。王益案牵涉到更多证券业高官,由此将会刮起一场金融监管风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社会发展研究中心主任乔新生教授认为。
业内人士指出,作为从事监管市场工作的证监会,这个机构自身却不需要来自市场的监督,这种单向的监管模式是造就王益的天然温床。
资本市场本是市场化色彩最浓厚的市场,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特殊的发展历程,很大程度上带有行政管制的色彩。证监会则拥有成熟市场体制下监管机构所不拥有的权力:决定哪类企业、甚至具体哪家公司可以上市、上市配额、股价高低、股权结构等等。
业内人士分析,巨大的权力就意味着巨大的寻租机会,但证监会自身却缺乏外界监督。《证券法》赋予证券监管部门20多项权力,其必须遵守的义务却只有“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牟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不得在被监管机构中兼职”,而且均无细则。
企业为进入市场,获得融资的机会,对证监会工作人员大力进行“公关活动”。证监会的工作人员用以抵挡“公关活动”的武器,只有证监会的内部规定和个人的道德修养。
证监会成立以来所有涉案官员,大多集中在发行部和上市部两个部门,这两个部门正是权力和市场的紧密结合处。
王益正是在担任证监会副主席期间,利用手中的权力帮助企业发行股票,即使他离开了这个岗位,因为握有人脉,也因为拥有资源,仍然能够在证券市场上“呼风唤雨”。
“假如中国证券监管机构不能随意干预证券市场,假如中国证券监管机构不再插手上市公司投资者之间的纠纷,那么,中国的证券市场可能会更加纯净。”中南财经大学教授乔新生如是感叹。(特约撰稿人 刘必华 法制网实习生 唐慧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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