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日,湖北巴东县警方通报了“5·10”案的相关细节:被刺身亡的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曾拿出一沓钱炫耀,朝邓玉娇头、肩部扇击,并两次将她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目前被送入恩施医院里等待精神鉴定。从她进恩施医院后,院方将其手腕和踝、膝等部位固定在病床上,无行动自由,营养全靠强行输液补充。在视频里,她哭着喊:“爸爸,有人打我。”(5月19日《京华时报》)
即便邓玉娇身上的确有治疗抑郁的药物,即便她真的就是精神病患者,但当我从各大网站的“医院视频”里,听到躺在病榻上手脚被缚的邓玉娇那声凄苦的“爸爸,有人打我”时,顿时感到心如刀割。这些天来,不管在野三关镇雄风宾馆里发生了什么,也不管邓贵大和黄德智是怎样要求邓玉娇“提供特殊服务”,一个年仅21岁的农家娇柔女子,9天来粒食未进,而且还不能与父母相见,这怎么看都不像是送去精神鉴定,倒是一种缺失人性基本关怀的精神折磨。
出身寒门的女孩,面对酒后丑行暴露的两名“镇官”提出的无理要求时,断然拒绝,可是这并未阻止邓贵大两人的肮脏行为,并以钱权凌人,几度将她推倒并压在沙发上……试想,面对两个粗壮男人的言语与行为欺辱,邓玉娇以死抗争需要多么大的勇气?而且,在一间“被社会遗忘”的小小的休息室里,一个弱女子,为了守住自己的清白,还有什么有效的抗争方式可以选择?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这一条款涵盖了中国的所有公民,即便正当防卫者是真正的精神病患者,在她的人身安全受到暴力侵犯时,一样有权正当防卫。即便法院目前尚未审判此案,但作为办案机关,不应先将邓玉娇如此非理性地强缚“隔离”。
此时,有关部门即便不能让她与父母见面,也应让具有法律知识与从业经验的心理医生尽快与之见面,让邓玉娇生理与心理回到稍许平复的状态。不能再让她的生命只靠输液补充养分;不能再将她与精神疾病患者同缚一屋,这只会加剧她的内心恐慌;这是第一步,下一步才是法律程序的公正与道义。全部的原因在于,这起事件注定将成为举国关注的法律正义的试纸,任何失职、失衡、失信的行为,均将在这张试纸上得到真实反映。
□周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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