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番禺区广播电视台原台长,曾任番禺日报社社长、番禺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番禺区广播电视局局长的方伟刚,因犯贪污罪、受贿罪、私分国有资产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方伟刚语出惊人:“要是我不收他们的钱,他们心里就不踏实,而我收了钱,他们就认为能从我这儿得到公平的待遇。同时,我感到人家送钱给我是对我的尊重。”(5月19日《检察日报》)
其实,贪官语出惊人,方伟刚并不是第一个。之前就有“我这人脸皮薄,人家一再坚持给,我就不好意思推辞”、“收钱是为了上下级之间搞好关系”、“收了钱,还觉得自己比别人清廉”、“受贿优先考虑国有企业,因为国企比较安全”……更有好事者将贪官语录分为“表白型”、“面子型”、“委屈型”等10种类型,可见很多贪官能言善辩,语不惊人誓不休。
贪官们的雷人语录,一方面说明了他们的思想已经蜕化到了极致,甚至将贪污腐败当成家常便饭,觉得“正常”;另一方面,也说明我们的反腐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还有一则新闻很值得关注,就是甘肃省下发《省直机关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实施办法》,明确规定正处级干部同岗任职五年必须交流。应该说,在各级各部门积极将反腐工作推向深入之际,甘肃省此举不失为一个有益探索。但如果制度不够健全,仅仅在任职时间上做文章,效果是难以令人满意的。
当前贪官雷人语录层出不穷,由此而日渐产生审丑的疲态值得我们警醒和反思。德国学者洛伊宁格尔曾经分析道:“中国的传统是相信官员的道德良知,注重对官员的思想道德教育而疏于对权力的监控制度的制定,因此权力被利益诱惑并收买的机会要比西方大得多”。由此可见,建立健全科学长效的严厉惩治和强力约束制度,贪官们的雷人语录才会逐渐减少,直至消亡。(田力)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