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部:电信诈骗犯罪已成为社会大公害——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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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安部:电信诈骗犯罪已成为社会大公害
2009年05月19日 17: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19日电 公安部刑侦局局长杜航伟今日接受媒体采访与网友交流时表示,当前电信类的诈骗犯罪比较突出,广大群众反映非常强烈,甚至已经成为一个社会大公害。

  包括手机短信、电话在内的电信诈骗犯罪,社会公众深恶痛绝,要求打击的呼声很高。

  对此,杜航伟说,这的确是一个“非常头疼的问题”。公安机关也想了很多办法,也采取了很多行动。但是,仍然是打不胜打,老百姓仍然是防不胜防。

  杜航伟说,每当我们看到一些群众上当受骗,特别是一些退休的老同志,老年人上当比较多,一辈子的积蓄一下子就被骗空,我们看了以后也很着急、也很痛心,特别是在犯罪分子不能及时抓获,赃款、赃物不能及时追回的时候。

  他分析说,电信诈骗类的犯罪主要有以下一些特点:

  一是犯罪的欺骗性比较大,蔓延非常迅速。这些不法分子往往利用人们趋利避害的心理,通过拨打电话、发送短信,虚构一些事实等等进行诈骗,短时间内通过网络、电话、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地毯式地随机给群众发布一些假的信息,很短时间波及面非常广,侵害范围也非常大,社会危害非常大。

  二是作案手法翻新的非常快。这类犯罪最早是短信的群发,就是早期的短信群发器,到因特网上的短信群发系统、网络代理服务器,再发展到无线转接、任意显号软件乃至私设电台等等。最原始的是“中奖”、“消费”信息,发展到“绑架勒索”、“电话欠费”、“汽车退税”等等,诈骗犯罪分子千方百计地运用电信设备变换作案手法,也编造一些五花八门的假信息,诱使人上当受骗,欺骗性非常大。没有接受过诈骗信息的群众非常容易上当受骗,特别是一些老年人。

  三是团伙作案,反侦察能力非常强。犯罪团伙一般都是采用远程的、非接触性的方式作案。分工非常细,有专人负责购买手机,有专人负责雇人开设银行帐户,有专人负责拨打电话,有专人负责转账,有专人负责在ATM机上异地取款,想方设法逃避打击。

  四是跨国跨境犯罪比较突出。有不法分子盘踞在中国境内,发布诈骗信息,骗境外人的,也有藏匿在国外的人发布短信息到我们国内进行诈骗,隐蔽性非常强。现在出现了境内外犯罪分子勾结联手作案的,使我们的打击难度越来越大。

  “我这里讲的境外,主要是指台湾。这类犯罪最早是台湾的犯罪分子传到我东南沿海地区的。国外主要是指亚洲,特别是东南亚一些国家。”他说。(据人民网文字直播)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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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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