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次“成功”的预爆破,株洲官方网站的一则消息是这样介绍的,“此次试爆已通过专家论证,周边居民无需担心安全。就在“无需担心安全”的专家结论言犹在耳之际,悲剧发生了。
去年的汶川地震之后,出了个“桥坚强”。说简阳有一座40岁的桥,经历了地震没垮。后来施工方在桥上打了2000多个炮眼,动用了380公斤炸药,竟然也没有能把桥炸倒。不少人强烈呼吁保留这座真正象征着坚强不屈精神的桥以资纪念,然而它最终还是被无情地拆掉了。
一年之后,在既没有地震更没有海啸的湖南株洲,又出了个“桥脆弱”。说的是株洲市区红旗路有一高架桥,芳龄只有14周岁。就在17日下午5时左右,这座才14岁的桥突然发生坍塌事故,截至18日前已确认9人死亡,16人受伤,24台车被砸压。
好好的一座高架桥为什么成了“桥脆弱”?这可能是目前关注此事件的公众最想知道答案的一个问题。报道称,红旗路高架桥的部分桥墩在15日曾进行了一次预爆破,原计划20日再对余下桥墩进行爆破拆除。对于这次“成功”的预爆破,株洲官方网站的一则消息是这样介绍的,“此次试爆已通过专家论证,周边居民无需担心安全。”另还有当地媒体报道称,“这次高架桥桥墩试爆所发出的噪音只有30分贝左右,爆破结果也非常满意。”就在“无需担心安全”的专家结论言犹在耳之际,悲剧发生了。
于承平日久的年代里,这样的重大安全事故———尤其是本可避免的重大安全事故更令人扼腕,也发人深省。死者已矣,生者还要继续。总不能走在人行道上还要担忧可能会有一辆“70码”的赛车飞撞过来,驾驶着汽车走在桥上或桥下还要担忧可能会有一次突如其来的坍塌。要避免这些安全事故,就必须找到真相,让有责者有所承担,让后来者有所畏惧,让法律与制度令出必行———总之,让人祸远离。
湖南省委书记张春贤迅速作出批示,要求“彻查事故原因,公开信息,绝不掩饰”。言及“彻查”,举凡事故发生涉及到的施工责任、专家责任乃至政府责任,都应一一调查落实,并给公众一个交待。具体而言,这些疑问不可绕过。
其一,高架桥设计寿命为50年,14岁正在当年,缘何又要爆破拆除。如果说这座桥果真是当地“拥堵不堪、事故多发”的根源而不得不拆除,那么,14年前的决策、规划、建设、施工者都应一一接受调查。大桥建设本为舒缓交通却适得其反,如此徒耗民生资财,怎能让时间冲淡一切责任?
其二,如果该高架桥的设计寿命未到,所谓造成“拥堵”的指责不过只是“提升城市品质品位”的替身,那么就得追问现在的决策者、规划者和施工者。耗费巨额公帑建设且使用才14年的高架桥怎能为了某些领导的政绩说拆就拆?
其三,高架桥垮塌地段离预爆破地段有相当一段距离,而现今的爆破拆除技术并非不成熟。在垮塌的事实面前,究竟是爆破施工引发,还是桥梁固有的质量问题,抑或两者兼而有之,当为调查的重点。有关部门在施工方两次预拆除爆破试验之后,尤其是在高架桥圈定地段外已有部分桥体、桥墩出现裂缝、裂痕时,仍未及时有效地采取限制通行、封锁现场等安全措施,令人震惊。这种麻木不仁、轻漫生命的赤裸裸的渎职,是官员之耻。
在重大安全事故频发的今天,是否能遏制官员渎职之风,已成为保障公民生命、财产权的关键。株洲此桥已然“脆弱”,国家法令必须“坚强”。没有法治“坚强”,就不会有普遍的“桥坚强”。期待看到红旗路高架桥坍塌事件能有一个合乎法治的结果。(王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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