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回来自首了。”在首都机场一下飞机见到检察官后,李敏(化名)连声说道。此前她因涉嫌合伙私分130万元国有资产而潜逃德国6年。在(北京市)房山检察院反贪局历经3年的越洋劝说下,李敏回国自首——这是全国首次通过非外交途径成功劝返在逃国外的贪官。昨天,房山检察院反贪局披露了劝返李敏的全过程。
东窗事发亡命德国
2007年9月13日11点30分,一架CA932航班从德国法兰克福抵达首都国际机场。一位老太太走下飞机,她就是外逃德国6年的李敏。生于1941年的李敏毕业于北京大学化学系,曾任燕山石化公司下属的北京燕海石油化工技术开发公司经理。退休前,她和公司其他3人将公司小金库130万元现金私分。
2001年2月,在她退休一年后,私分公款一事被匿名举报到房山检察院反贪局。当年4月5日,闻听反贪局调查此事后,李敏持因公护照飞赴德国,从此销声匿迹。
通过其子多年劝说
李敏失踪后,房山检察院反贪局副局长刘爱军曾多次带队到李敏家蹲守,但一直未见李敏的身影。由于李敏此前多次到德国出差,其儿子此时也在德国进修,检察官怀疑她可能潜逃德国。
刘爱军说,中国与德国没有司法引渡协议,于是检察官们决定通过做工作让她自己回来。
检察官们随即通过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查询,但没有发现李敏的出国记录。此后不久,检察官通过外交部,终于查询到李敏已于2001年4月5日从北京出境到德国。
2004年底,户籍民警向检方提供了李敏儿子的北京手机号码。此时,侦办李敏案件已经换了3批检察官。第4批办案检察官刘君亮试着拨打这个电话,没想到电话竟接通了,接电话的是李敏的儿子。李敏儿子称,不知道母亲的下落。刘君亮希望他能转告李敏,“事情总要有解决的一天,逃是逃不掉的”,如果回国自首,可按法律规定从轻处理。
此后刘君亮再打电话时,李敏儿子态度越来越恶劣,甚至要求反贪局不要再打电话了。刘君亮告诫李敏儿子,如果不配合调查,反贪局将通过外交途径司法通缉李敏。此后每到逢年过节,刘君亮都会给李敏儿子打电话,解释宽严相济的政策,也描述一下北京的变化。检察官与李敏儿子这种不间断的联系,一直保持到2005年9月。
自首政策促其回国
2005年9月,检察官接到李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电话称,有人到派出所为李敏办理二代身份证。检察官断定,这个人就是李敏儿子。刘君亮拨通他的电话问:“你在北京吧?”对方一愣,反问道:“你怎么知道的?”刘君亮提出与他见面聊聊,却被一口回绝,“我要回去和我妈商量一下。”李敏儿子的回答让刘君亮确信,李敏确实在德国。
此后,李敏儿子返回德国,刘君亮和李敏案的第5批检察官刘立新加强了与他联系的频率。在一次通话中,刘君亮告诉李敏儿子,李敏案同案犯徐某在自首后被从轻处理,“尽管她潜逃2年后才来投案,但还是符合自首规定。”李敏儿子听后短暂沉默。刘君亮说,可能就是这句话让李敏放弃了已坚持多年的侥幸心理,开始考虑回国。“落叶要归根,你母亲这么大岁数还提心吊胆漂在国外,何必让老人遭受这种痛苦?”刘立新在此后的通话中不时对李敏儿子动之以情。
2007年9月,李敏通过律师找到房山区检察院反贪局,咨询自首的法律,并商讨回国自首的具体安排。当年9月13日,李敏从德国飞回北京自首,机场外等待她的,是房山反贪局局长王建明和办案检察官刘立新。“我回来自首了。”见到检察官,李敏一连说了3遍。“下飞机后我如释重负,终于回来了”,李敏对检察官说,她在国外经常以泪洗面,后悔出逃。在刘立新的搀扶下,李敏上了警车。至此,前后更换了5批检察官侦办,历经了3年越洋电话劝返的工作画上句号。
去年8月20日,房山法院以李敏有自首情节,已退赔所有赃款,且当庭认罪,以私分国有资产罪从轻判处她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记者:于杰 通讯员朱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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