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政制定一系列加快震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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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财政制定一系列加快震后恢复重建政策措施
2009年05月08日 11: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5月8日电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今天上午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汶川大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财政部经济建设司司长王保安介绍,汶川地震后,中央财政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战略部署和具体的工作要求,把恢复重建工作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制定了一系列加快灾区恢复重建的政策措施。

  第一,就是建立了中央财政地震灾后恢复重建资金3000亿元,去年下半年以来,在国家财政收支形势比较紧张的情况下,中央财政通过动用预算调节基金、大力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包括压缩一部分行政经费,保证了中央地震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安排的需要。

  第二,以中央恢复重建资金为主导,注重协调和统筹其他五个渠道的资金来源,包括地方财政的配套、市场主体的自筹、社会捐赠、对口支援等等,以保障发挥各类资金的效果,形成合力,确保恢复重建工作的进程。

  第三,突出了恢复重建的重点,尤其是城乡住房、教育、医疗卫生、生态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等。到目前为止,要安排的教育资金已下达91.8%,城乡住房补助资金100%已经拨付到位。这都说明中央财政在安排灾后恢复重建资金,突出重点方面做的是比较好的。

  第四,加快了资金的拨付进度。

  第五,创新机制、健全制度,确保中央灾后恢复重建基金安全高效使用,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中央财政建立了三项制度,包括重建资金的预算管理办法,银行贷款的贴息管理办法、资金包干使用的管理办法,通过这三个办法的建立,解决资金运用的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的问题。二是加强了监督检查,包括横向的配合监察部、审计署等单位的检查;还包括纵向的,运用财政专员办的力量进行日常检查。三是创新的运作机制,采取总量包干和分类控制相结合的包干办法,既明确地方灾后恢复重建的主体责任,又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将资金安排的自主权下放到受灾地区,由地方根据规划确定的十个方面任务以及当地实际情况和轻重缓急等因素安排使用。使灾后恢复重建问题都能在“一线”解决,不用“跑部”和“跑省”,可以集中全部精力搞重建,使资金真正安排到急需的地方。(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编辑:吴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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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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