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立峰不再担任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职务——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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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立峰不再担任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职务
2009年05月08日 10:57 来源:福建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资料图:何立峰 中新社发 丰晓飞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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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中共中央决定:何立峰同志不再担任中共福建省委常委、委员,中共厦门市委书记职务,另有任用。(记者 兰锋)

  何立峰简历

  何立峰,1955年2月生,广东梅州人。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81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厦门大学经济学在职博士。1973年8月至1976年11月为福建省永定县插队知青,1976年11月至1978年2月任福建省永定县狮泉潭水电站工人,1978年2月至1982年2月在厦门大学经济系财政金融专业学习,1982年2月至1984年7月攻读厦门大学财政金融系财政专业研究生;1984年7月至1984年10月任福建省厦门经济研究所干部,1984年10月至1985年11月任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1985年11月至1990年10月任福建省厦门市财政局副局长、局长、党组书记,1990年10月至1992年12月任福建省厦门市杏林区委书记,1992年12月至1995年2月任福建省厦门市副市长;1995年2月至1996年2月任福建省泉州市委副书记、代市长,1996年2月至1998年2月任福建省泉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其间:1995年9月至1998年7月为厦门大学博士研究生),1998年2月至2000年3月任福建省泉州市委书记,2000年3月至2001年12月任福建省福州市委书记,2001年12月至2005年5月任福建省委常委、福州市委书记,2005年5月任福建省委常委、厦门市委书记。(简历据新华网)

【编辑:朱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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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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