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5日晚11时许,海口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支队大院发生一起暴力抗法事件,事件造成1名环卫执法人员和2名大院保安受伤,执法支队大院部分财产不同程度受损。事起一起城管执法。
“城管”屡屡出事已不再是什么新鲜事,随着社会文明与发展以及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作为行政执法部门的城管,与其他执法机关一样也是在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代表广大人民群众行使管理城市的职能。但是,正如有人说的那样,城管就其行政执法相对人而言,它又有着一种行业的特殊性,被管理者绝大部分是下岗、失业人员、进城经商的农民,以及谋生能力相对较差的孤、寡、残等处在社会最底层,生活极为艰苦的弱势人群。因而,城市管理与其说是一项执法工作,倒不如讲是一门综合管理的艺术。
笔者认为,城管出问题根本原因在于城市利益格局的多样化和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所带来的利益冲突。大家都知道,在城市管理过程中,城管执法人员一直都扮演着“反面”角色,比如很多人总觉得随地吐痰、扔垃圾是无关紧要的“小事”,但是对于城市管理者来说必须对触犯者给予处罚。但凡遇到类似的事情,老百姓总是不能理解,总认为城管执法是“小题大做”。所以,在群众的眼中,城管相当“恶霸”,而这种偏见慢慢在群众心目中开始扎根。于是,只要城管的行动是针对社会弱势群体的,在群众眼里就是不妥,总有人帮着说情或是指责城管种种的“不对”。其次,城管执法争议的频发还与城管执法体制缺陷或个别执法队员素质低下不无关系。大概从城管这个职业诞生之日起,城管执法过程中的暴力冲突就没有停止过,隔三差五就可以在电视上报纸上网络上看到城管暴力执法的场面,似乎我们很难看见几个文明执法的城管。另外,城管这个职业在社会上的认同度早已进入恶性循环,而恰恰这种认同对于城管执法人员本身来说也是一种伤害,难免会产生破罐子破摔的心理,于是文明执法对他们来说也就成了空话。
事实上,城管执法过程中的冲突已经不是一个单纯的个例现象,城市的发展也正处在剧烈的变革中。企业改制、政府精简机构、房屋拆迁等问题无不在调整着城市的利益格局。大量的下岗工人、房屋拆迁户以及其他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城市居民构成了城市的困难群体。他们与城市的流动人口一样,更多地关注自身的生存需求。而假如我们像神父一样好言相劝,可能根本无法解决城市管理中的诸多困境,于是暴力与文明之间也就成了一张薄纸。所以城管执法需要一幅温和的脸面和心态,如果对原本生活在底层的普通民众没有好脸色,那么破罐子破摔的真不知道会是谁!(杨志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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