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垃圾分类"无疾而终" 无法律护航是重要"死因" (2)——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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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垃圾分类"无疾而终" 无法律护航是重要"死因" (2)
2009年05月07日 09:22 来源:法制日报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政府宣传引导不力市民难辨垃圾分类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曾经投放到街头的近万个分类垃圾箱,最终却变成了“聋子的耳朵”。有专家认为,造成这种现象原因之一是政府宣传不足,市民对于垃圾分类概念不清晰,导致垃圾乱投。

  家住天河区广和路的叶大妈楼下就有一组分类垃圾桶,她对记者说:“不是我不想分,而是不知道如何分。所以通常都是一股脑儿全塞进垃圾桶中。”

  有业内人士表示,分类垃圾桶是否继续推广,是个两难的问题。目前,后续的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都没能实现,老百姓知道垃圾最终没有分门别类处理,积极性肯定受打击,甚至还会抵触垃圾分类。但取消分类垃圾桶肯定会导致市民好不容易培养出来的分类意识烟消云散。

  采访中,市民大多表示,希望政府加强垃圾分类回收的宣传,继续把实现长远惠民目的的这项工作坚持下去。

  专家建议收编拾荒者垃圾分类由政府规制

  广州市市容环卫局局长吕志毅介绍说:“垃圾在被运到填埋场前,其实已经至少经过了三道‘分拣’。即居民、‘收买佬’(收废品者)和环卫工人。”

  记者了解到,目前广州有一支约10万人的“收买佬”大军,废品收购站5000个。玻璃、金属、纸张、塑料瓶、废旧家具等比较容易分拣的垃圾,基本都通过这一渠道变卖后进入了循环利用系统。据广州市供销社的统计,广州市各废品站每年回收的废旧物资可达480多万吨。

  对此,熊孟清博士认为,这种民间分类流程效率低下,不是科学的垃圾分类处理方式。“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的拾荒不能叫分类,剩下不能卖钱或者卖不了多少钱的仍留在垃圾桶,造成浪费,一些有害的甚至危险的垃圾根本不能被清除。”同时,废品收购站管理不规范、技术含量低,只能从事“避重就轻”的分类,直接导致了分类不彻底、资源再利用率低。

  加快垃圾回收立法制定细分管理措施

  记者获悉,广州环卫部门已经确立了“政府主导、全民参与、市场化运作、法制化监管”的垃圾分类推进方针,并计划用5年时间完善分类体系,到2014年实现分类收集率达80%以上,资源回收率达30%以上。

  对此,吕志毅表示,广州市容环卫部门将推动以法规、政策指令的方式,把垃圾减量指标纳入企业生产指标体系,强制要求家电、废旧电池、电子产品、包装产品等相关生产企业建立自身产品回收循环体系,严格控制生产企业的垃圾排放量。

  此外,环卫部门还将推动把垃圾分类纳入政府重点扶持产业,从税收、融资、企业用地、科研投入、企业用工等给予大力扶持,采用许可证、年审等方式,对废品收购站、分拣中心、社区回收点、流动“收买佬”队伍进行有效管理,建立垃圾分类产业电子交易平台,鼓励专业化的有偿上门收集服务。

  吕志毅透露,今后一段时间,广州环卫部门将大力推进垃圾分类立法,制定建筑垃圾、容器包装、餐厨垃圾、废旧电池、废旧电子垃圾、家用电器、医疗垃圾、有机物等一系列的垃圾细分类别的管理措施和规定,确保垃圾分类有法可依。今后5年内,各街道、社区都要逐步建立普通垃圾分类收集站(点)、大型垃圾分收点等设施,在居民区各楼层设立垃圾分类收容器。广州还将试点建设大型垃圾分拣中心,对即将进入垃圾终处理场所的垃圾再次分类收集并循环利用,最大程度减少垃圾终处理量。(本报记者 邓新建)

【编辑:吴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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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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